便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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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6-03-27 15:54   来源:活力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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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广大从业人员:

为深入推进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全面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与治理水平,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出“十五条倡议”:
一、各物业企业要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协调运行机制,主动参加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提升各项工作。要自觉接受社区、业委会(物管会)的监督指导,切实发挥“交叉任职”的共建共治作用。
二、各物业企业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
三、各物业企业要完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边界,制定精细化服务流程,建立服务质量考核体系。要主动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及时查找问题,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四、各物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清单》。新选聘物业企业的小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按照约定提供“菜单式”服务;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内容不完善、权利义务不明确的小区,参照《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依法依规补充完善合同条款,从源头上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五、各物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备案、项目备案、招投标备案、承接查验备案制度,严禁“带病承接”。
六、各物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人退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退出项目必须做到“无缝衔接”,无遗留问题,确保项目交接平稳有序。
七、各物业企业要积极响应市场化改革,采取“以大带小”“以旧带新”“公建+住宅”等方式,推进“片区大物业”管理模式,破解老旧小区治理难题。
八、各物业企业要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和履约考核,通过公平竞争机制实现以优质服务换市场份额的良性市场竞争环境。
九、各物业企业要主动接受和落实服务质量和价格“双评价”机制。要积极落实信用管理制度,主动整改纳入负面清单的问题。
十、各物业企业要在小区显著位置和业主群“双公开”履约情况和收支情况,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十一、各物业企业要杜绝重复计费、乱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实现业主“明白消费”、企业“阳光运营”。
十二、各物业企业要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有事扫码报、物业马上办”二维码,及时回应、解决业主的诉求。积极处理12345投诉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十三、各物业企业严禁“管理越位”,坚决杜绝暴力催费、强制捆绑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各物业企业要支持业委会(物管会)规范组建,积极配合推行“五议两公开”机制,全力协助街道社区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十五、各物业企业要严格遵守《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自觉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经营、规范服务。

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6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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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4938562

致全市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倡议书

信息来源:活力玉泉
发布日期:2026-03-27 15:54:41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广大从业人员:

为深入推进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全面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与治理水平,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出“十五条倡议”:
一、各物业企业要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协调运行机制,主动参加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提升各项工作。要自觉接受社区、业委会(物管会)的监督指导,切实发挥“交叉任职”的共建共治作用。
二、各物业企业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
三、各物业企业要完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边界,制定精细化服务流程,建立服务质量考核体系。要主动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及时查找问题,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四、各物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清单》。新选聘物业企业的小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按照约定提供“菜单式”服务;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内容不完善、权利义务不明确的小区,参照《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依法依规补充完善合同条款,从源头上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五、各物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备案、项目备案、招投标备案、承接查验备案制度,严禁“带病承接”。
六、各物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人退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退出项目必须做到“无缝衔接”,无遗留问题,确保项目交接平稳有序。
七、各物业企业要积极响应市场化改革,采取“以大带小”“以旧带新”“公建+住宅”等方式,推进“片区大物业”管理模式,破解老旧小区治理难题。
八、各物业企业要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和履约考核,通过公平竞争机制实现以优质服务换市场份额的良性市场竞争环境。
九、各物业企业要主动接受和落实服务质量和价格“双评价”机制。要积极落实信用管理制度,主动整改纳入负面清单的问题。
十、各物业企业要在小区显著位置和业主群“双公开”履约情况和收支情况,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十一、各物业企业要杜绝重复计费、乱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实现业主“明白消费”、企业“阳光运营”。
十二、各物业企业要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有事扫码报、物业马上办”二维码,及时回应、解决业主的诉求。积极处理12345投诉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十三、各物业企业严禁“管理越位”,坚决杜绝暴力催费、强制捆绑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各物业企业要支持业委会(物管会)规范组建,积极配合推行“五议两公开”机制,全力协助街道社区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十五、各物业企业要严格遵守《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自觉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经营、规范服务。

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