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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一篇案例入选全市9月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

发布日期:2026-09-24 10:59   来源:活力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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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呼和浩特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发布《9月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第二期)》,全市市级部门共遴选产生10个典型案例,其中,玉泉区人民法院报送的案例成功入选。

赵某与某食品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法院+工会”联动化解欠薪纠纷

关键词:民事 劳动合同纠纷 拖欠工资 “法院+工会”联动化解

案例类型:司法助力多元解纷案例

案例摘要

赵某入职某食品公司,从事品牌总监工作,月工资为5000元,连续工作7个月,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某食品公司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赵某离职后多次催要工资,某食品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故赵某诉至法院。

案例具体内容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双方诉求差异不大,调解基础较好,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依托辖区“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机制,委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开展先行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材料后,对案情进行全面梳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对欠付工资金额无异议,争议焦点为支付方式和期限,随即开展以下调处工作:

一、释法说理,明确权利义务。调解员首先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赵某向调解员表示,离职后一直未找到稳定工作,生活压力较大,且因对某食品公司已失去信任,担心分期履行中途断付,所以坚持要求一次性付清。某公司认可欠付工资的事实,但表示确因经营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欠付工资。调解员告知某食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其作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已构成违法,经营困难不能成为拒不支付工资的正当理由。

二、“背靠背”沟通,疏导对立情绪。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坚持己见,调解员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首先向赵某说明某食品公司确有经营困难,若坚持要求某食品公司一次性付清工资,有可能因为企业无财产而难以兑现。同时,指导法官向某食品公司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某食品公司拖欠工资的法律风险,包括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对企业声誉产生的影响,引导某食品公司体谅劳动者离职后无稳定收入的实际困难,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与劳动者进行友好协商。经多轮耐心沟通,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同意“面对面”进行协商。

三、“面对面”调解,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并由指导法官现场为当事人进行答疑解惑。调解现场,某食品公司提出分十期支付欠付工资的调解方案,赵某表示不能接受,让步的最大限度为分三期付清。调解员向双方表示,既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兼顾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继续寻求可行方案。调解员结合前期走访了解的某食品公司资金回笼周期,提出折中方案:某食品公司分六期支付欠付工资,既回应了赵某希望尽快拿到工资的诉求,又为某食品公司预留了合理的资金周转空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向赵某说明,工会将持续跟踪履行情况,督促某食品公司按期履行。最终该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示范意义

本案系企业拖欠职工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此类纠纷调解难点在于:劳动者维权意愿强烈,因前期沟通不畅对用人单位缺乏信任,对分期方案接受度低,但企业因经营困难确无一次性支付能力,若不能妥善化解,容易加剧企业困境,导致“案结事未了”的情况,进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案中,依托“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法院委托工会开展调解,充分发挥工会的群众工作优势,形成协同化解合力。调解过程中,工会调解员深入了解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搭建信任桥梁,并要求用人单位守住工资支付的法律底线,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可行方案;指导法官则从法律依据、企业形象等角度向用人单位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最终通过“法院+工会”柔性沟通弥合双方分歧,达成务实分期支付方案,促使纠纷高效化解。调解成功后,工会加强跟进督促工作,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实质兑现,既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又避免了企业因一次性支付陷入更大困境,实现了职工权益保障与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

此次案例入选,是玉泉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首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 110025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40001

蒙公网安备15010402000369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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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71-4938562

喜报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一篇案例入选全市9月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

信息来源:活力玉泉
发布日期:2026-09-24 10:59:40

近日,呼和浩特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发布《9月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第二期)》,全市市级部门共遴选产生10个典型案例,其中,玉泉区人民法院报送的案例成功入选。

赵某与某食品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法院+工会”联动化解欠薪纠纷

关键词:民事 劳动合同纠纷 拖欠工资 “法院+工会”联动化解

案例类型:司法助力多元解纷案例

案例摘要

赵某入职某食品公司,从事品牌总监工作,月工资为5000元,连续工作7个月,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某食品公司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赵某离职后多次催要工资,某食品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故赵某诉至法院。

案例具体内容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双方诉求差异不大,调解基础较好,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依托辖区“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机制,委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开展先行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材料后,对案情进行全面梳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对欠付工资金额无异议,争议焦点为支付方式和期限,随即开展以下调处工作:

一、释法说理,明确权利义务。调解员首先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赵某向调解员表示,离职后一直未找到稳定工作,生活压力较大,且因对某食品公司已失去信任,担心分期履行中途断付,所以坚持要求一次性付清。某公司认可欠付工资的事实,但表示确因经营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欠付工资。调解员告知某食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其作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已构成违法,经营困难不能成为拒不支付工资的正当理由。

二、“背靠背”沟通,疏导对立情绪。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坚持己见,调解员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首先向赵某说明某食品公司确有经营困难,若坚持要求某食品公司一次性付清工资,有可能因为企业无财产而难以兑现。同时,指导法官向某食品公司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某食品公司拖欠工资的法律风险,包括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对企业声誉产生的影响,引导某食品公司体谅劳动者离职后无稳定收入的实际困难,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与劳动者进行友好协商。经多轮耐心沟通,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同意“面对面”进行协商。

三、“面对面”调解,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并由指导法官现场为当事人进行答疑解惑。调解现场,某食品公司提出分十期支付欠付工资的调解方案,赵某表示不能接受,让步的最大限度为分三期付清。调解员向双方表示,既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兼顾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继续寻求可行方案。调解员结合前期走访了解的某食品公司资金回笼周期,提出折中方案:某食品公司分六期支付欠付工资,既回应了赵某希望尽快拿到工资的诉求,又为某食品公司预留了合理的资金周转空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向赵某说明,工会将持续跟踪履行情况,督促某食品公司按期履行。最终该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示范意义

本案系企业拖欠职工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此类纠纷调解难点在于:劳动者维权意愿强烈,因前期沟通不畅对用人单位缺乏信任,对分期方案接受度低,但企业因经营困难确无一次性支付能力,若不能妥善化解,容易加剧企业困境,导致“案结事未了”的情况,进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案中,依托“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法院委托工会开展调解,充分发挥工会的群众工作优势,形成协同化解合力。调解过程中,工会调解员深入了解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搭建信任桥梁,并要求用人单位守住工资支付的法律底线,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可行方案;指导法官则从法律依据、企业形象等角度向用人单位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最终通过“法院+工会”柔性沟通弥合双方分歧,达成务实分期支付方案,促使纠纷高效化解。调解成功后,工会加强跟进督促工作,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实质兑现,既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又避免了企业因一次性支付陷入更大困境,实现了职工权益保障与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

此次案例入选,是玉泉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首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