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3
玉泉区人社局采取防疫与就业再就业两手抓、两手硬的举措,为疫情期间农民工转移就业和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创造了良好条件。
玉泉区人社局针对迎来的农民工返岗复工和求职高峰,及时下发了《玉泉区人社局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农民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涉农办事处(镇)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属地防控管理责任,同时要着力保障农民工就业,合理引导农民工分批返城返岗,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区人社局成立了“疫情期间农民工管理工作专班”,专门负责了解、掌握我区农民工转移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动态,并具体落实上级相关通知精神。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区人社局对企业的用工需求进行了全面摸排,到目前,玉泉区人社局落实复工复产监测企业120家,其中已复工复产82家,申请复工13家,共雇用农民工1681人,其中呼市本地农民工1317人,占农民工总数的78%,内蒙古地区其他盟市264人,外省88人,占农民工总数的5.3%,没有湖北来的。全区还有32家企业提出用工需求,合计416人。
区人社局及时引导各企业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和“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网”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利用玉泉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将招聘信息逐级转发到各劳动保障所、村(居)委会,再由村(居)委会负责人、工作人员转发到相关微信群。
区人社局十分重视本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全面收集了外出农民工的就业需求,详细掌握了我区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数量、行业及去向,及时进行与企业的“点对点”联系,目前全区五个涉农办事处(镇)共实现农民工转移就业1626人,其中,市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1586人,占全部转移就业的97.6%,外地转移就业40人。
区人社局全面落实了以下就业帮扶政策:
(1) 放宽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
(2) 截止2020年2月9日开工的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的重点企业,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区人社局及时将此项优惠政策通知了各企业,并同企业负责人建立了直接联系,目前各企业正在积极清点人数,核查人员身份,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新吸纳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区人社局就业中心抽调了得力干部,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3) 在疫情期间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4)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疫情期间,区人社局深入红星美凯龙等企业宣传贴息贷款政策,目前收集到有贷款意向的个体工商户21户。
(5) 对在疫情期间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创业支撑平台为创业者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费用的,据实给予3个月的减免费用补贴。
(6) 支持行政村(社区)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临时性岗位补贴。目前我区已有33人提交了申请,各镇、办事处仍在继续招募中。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4938562
玉泉区人社局采取防疫与就业再就业两手抓、两手硬的举措,为疫情期间农民工转移就业和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创造了良好条件。
玉泉区人社局针对迎来的农民工返岗复工和求职高峰,及时下发了《玉泉区人社局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农民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涉农办事处(镇)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属地防控管理责任,同时要着力保障农民工就业,合理引导农民工分批返城返岗,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区人社局成立了“疫情期间农民工管理工作专班”,专门负责了解、掌握我区农民工转移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动态,并具体落实上级相关通知精神。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区人社局对企业的用工需求进行了全面摸排,到目前,玉泉区人社局落实复工复产监测企业120家,其中已复工复产82家,申请复工13家,共雇用农民工1681人,其中呼市本地农民工1317人,占农民工总数的78%,内蒙古地区其他盟市264人,外省88人,占农民工总数的5.3%,没有湖北来的。全区还有32家企业提出用工需求,合计416人。
区人社局及时引导各企业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和“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网”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利用玉泉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将招聘信息逐级转发到各劳动保障所、村(居)委会,再由村(居)委会负责人、工作人员转发到相关微信群。
区人社局十分重视本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全面收集了外出农民工的就业需求,详细掌握了我区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数量、行业及去向,及时进行与企业的“点对点”联系,目前全区五个涉农办事处(镇)共实现农民工转移就业1626人,其中,市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1586人,占全部转移就业的97.6%,外地转移就业40人。
区人社局全面落实了以下就业帮扶政策:
(1) 放宽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
(2) 截止2020年2月9日开工的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的重点企业,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区人社局及时将此项优惠政策通知了各企业,并同企业负责人建立了直接联系,目前各企业正在积极清点人数,核查人员身份,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新吸纳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区人社局就业中心抽调了得力干部,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3) 在疫情期间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4)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疫情期间,区人社局深入红星美凯龙等企业宣传贴息贷款政策,目前收集到有贷款意向的个体工商户21户。
(5) 对在疫情期间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创业支撑平台为创业者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费用的,据实给予3个月的减免费用补贴。
(6) 支持行政村(社区)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临时性岗位补贴。目前我区已有33人提交了申请,各镇、办事处仍在继续招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