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租购房补贴)补贴标准
答:(一)租房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补贴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二)购房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
问:关于《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租购房补贴)申请流程、申请所需材料及咨询电话
答:(一)所需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2)《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或《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来呼创业的需提供创办企业执照、经营流水或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在市本级参保可不提供);(4)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保证提交申请当日起3个月内可查);海外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证明;(5)申请人在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可从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6)申请租房补贴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金发票,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7)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购房补贴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
(二)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申请人于申请当月登录丁香扎根APP线上提交申请要件,上传申请材料(上传材料需为图片或PDF格式,所有材料必须清晰有效);
线下申请:申请人于申请当月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要件至呼市人社局16楼1602申请办理。
市人社部门对申请人人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由市住建部门核实房产状况,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租购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三)咨询电话:0471-3960312(市人社部门)0471-6272564(市住建部门)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4938562
问:关于《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租购房补贴)补贴标准
答:(一)租房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补贴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二)购房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
问:关于《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租购房补贴)申请流程、申请所需材料及咨询电话
答:(一)所需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2)《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或《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来呼创业的需提供创办企业执照、经营流水或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在市本级参保可不提供);(4)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保证提交申请当日起3个月内可查);海外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证明;(5)申请人在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可从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6)申请租房补贴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金发票,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7)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购房补贴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
(二)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申请人于申请当月登录丁香扎根APP线上提交申请要件,上传申请材料(上传材料需为图片或PDF格式,所有材料必须清晰有效);
线下申请:申请人于申请当月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要件至呼市人社局16楼1602申请办理。
市人社部门对申请人人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由市住建部门核实房产状况,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租购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三)咨询电话:0471-3960312(市人社部门)0471-6272564(市住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