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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提升全区生态系统质量

发布日期:2023-05-31 10:55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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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世德就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据悉,为给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支撑,自2021年以来,自治区开展了多项调查和研究,摸清了内蒙古生物多样性本底,获得了全区生态系统和植物物种多样性最新研究成果。

开展生态系统多样性调查。进一步梳理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按照生态系统纲(植被型组)划分,全区生态系统分为森林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 5 个自然生态系统纲和农田生态系统;按照生态系统目(植被型)划分,全区共有寒温性针叶林生态系统、温性针叶林生态系统等21 个生态系统目(植被型);按照生态系统科(植被群系)划分,全区有240余个自然生态系统。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类型图的精度,我区根据历史数据及现状调查结果,以植被群系为单位绘制了“内蒙古自治区1∶100万生态系统类型图”以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6个盟市“1∶50万生态系统类型图”。生态系统分类单元从植被亚型精确到群系水平,全区生态系统类型分布图精度从上世纪80年的1∶400万提升至1∶50万。2022年,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划分出省域尺度的生态系统保护优先序,为更有针对性的保护生态系统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开展植物物种多样性调查。对全区野生维管植物、栽培植物、苔藓植物开展调查,全区野生维管植物(包括种子植物、蕨类植物)有144 科、737 属、2619 种,其中种子植物2551 种,蕨类植物68 种。栽培植物1科、60 属、178 种。苔藓植物调查到83科222属586种,较1997年出版的《内蒙古苔藓植物志》,新增20科38属75种,调查发现新种7个,中国新记录种21个。

据赵世德介绍,近年来,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战略,围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评价及种质资源库的建设,不断夯实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依法保护林草种质资源。

积极开展种质资源普查。2020年启动为期五年的第一次全区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成立了自治区林草种质资源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用五年时间,基本查清我区林草种质资源现状。目前,累计完成调查线路长度超10万公里,收集林草种质资源近2000份,制作标本1.7万份。实施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依托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农业大学、自治区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结合林草种质资源库(圃)体系建设,开展羊草、冰草、沙柳、文冠果等乡土特色林草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工作。加强种质资源库建设,已建成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6处、自治区级林木种质资源库5处,保存种质2000余份;建成国家级草种质资源中期库、品种资源库、乡土草种资源库3处,保存草种质资源2万余份;正在建设的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成后将成为国内一流的林草种质资源保存中心,可收集保存林草种质资源80万份,逐步构建起“原地保存、异地保存、设施保存”三位一体的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加大依法保护力度,严格国家重点保护林草种质资源采集、采伐审批,切实保护国家重点林草种质资源;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禁止和允许出口的林草种质资源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林草种质资源进出口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牧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自治区开展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渔业资源保护等工作。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方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协调共商机制,成立了防控专家委员会,加强技术支撑,为我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风险评估、防控灭除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推进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立了普查工作专班和专家组,严格把控普查质量,及时发现、解决遇到的问题。目前,全区面上调查正在有序推进,在108个涉农旗县区(地区)、83个涉渔水域旗县设计踏查路线1568条,设置标准样地1659个,采集标本194份。初步发现外来入侵植物40余种,外来入侵病虫害10余种,外来入侵水生动物4种;加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监测调查,开展了重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危害调查监测,基本掌握了长刺蒺藜草、刺萼龙葵和三裂叶豚草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开展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治理典型示范,在通辽、赤峰、兴安盟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铲除、机械铲除、药剂防除或综合防除的方法,开展对长刺蒺藜草和刺萼龙葵的应急防除与综合防治示范,筛选出一些防治效果较好的药剂,探索出一些综合防治方法,为大面积开展防治工作积累经验。举办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现场观摩活动,普及外来物种识别和入侵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群防群控意识。

渔业资源保护方面,开展淡水鱼类资源增殖放流,2022年在黄河内蒙古段、西辽河、嫩江、乌梁素海、呼伦湖、贝尔湖、达里诺尔湖等地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9600余万尾。为探索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保护,核定鄂尔多斯市隆胜野生动物园、包头市正翔海洋公园为自治区级水生野生动物救助站;落实禁渔制度,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通告》,规定自治区境内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库等渔业水域的禁渔期为5月-7月,黄河内蒙古段禁渔期为4月-7月。2022年,针对禁渔渔船、休闲垂钓开展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渔政执法船艇223艘次,检查渔船数量384艘;加强经营利用管理,严格落实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审批要求,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行动”“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展演展示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活体水产品、冷链水产品进行检查,严防“不明身份”的水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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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提升全区生态系统质量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5-31 10:55:00

5月2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世德就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据悉,为给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支撑,自2021年以来,自治区开展了多项调查和研究,摸清了内蒙古生物多样性本底,获得了全区生态系统和植物物种多样性最新研究成果。

开展生态系统多样性调查。进一步梳理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按照生态系统纲(植被型组)划分,全区生态系统分为森林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 5 个自然生态系统纲和农田生态系统;按照生态系统目(植被型)划分,全区共有寒温性针叶林生态系统、温性针叶林生态系统等21 个生态系统目(植被型);按照生态系统科(植被群系)划分,全区有240余个自然生态系统。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类型图的精度,我区根据历史数据及现状调查结果,以植被群系为单位绘制了“内蒙古自治区1∶100万生态系统类型图”以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6个盟市“1∶50万生态系统类型图”。生态系统分类单元从植被亚型精确到群系水平,全区生态系统类型分布图精度从上世纪80年的1∶400万提升至1∶50万。2022年,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划分出省域尺度的生态系统保护优先序,为更有针对性的保护生态系统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开展植物物种多样性调查。对全区野生维管植物、栽培植物、苔藓植物开展调查,全区野生维管植物(包括种子植物、蕨类植物)有144 科、737 属、2619 种,其中种子植物2551 种,蕨类植物68 种。栽培植物1科、60 属、178 种。苔藓植物调查到83科222属586种,较1997年出版的《内蒙古苔藓植物志》,新增20科38属75种,调查发现新种7个,中国新记录种21个。

据赵世德介绍,近年来,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战略,围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评价及种质资源库的建设,不断夯实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依法保护林草种质资源。

积极开展种质资源普查。2020年启动为期五年的第一次全区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成立了自治区林草种质资源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用五年时间,基本查清我区林草种质资源现状。目前,累计完成调查线路长度超10万公里,收集林草种质资源近2000份,制作标本1.7万份。实施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依托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农业大学、自治区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结合林草种质资源库(圃)体系建设,开展羊草、冰草、沙柳、文冠果等乡土特色林草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工作。加强种质资源库建设,已建成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6处、自治区级林木种质资源库5处,保存种质2000余份;建成国家级草种质资源中期库、品种资源库、乡土草种资源库3处,保存草种质资源2万余份;正在建设的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成后将成为国内一流的林草种质资源保存中心,可收集保存林草种质资源80万份,逐步构建起“原地保存、异地保存、设施保存”三位一体的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加大依法保护力度,严格国家重点保护林草种质资源采集、采伐审批,切实保护国家重点林草种质资源;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禁止和允许出口的林草种质资源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林草种质资源进出口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牧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自治区开展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渔业资源保护等工作。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方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协调共商机制,成立了防控专家委员会,加强技术支撑,为我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风险评估、防控灭除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推进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立了普查工作专班和专家组,严格把控普查质量,及时发现、解决遇到的问题。目前,全区面上调查正在有序推进,在108个涉农旗县区(地区)、83个涉渔水域旗县设计踏查路线1568条,设置标准样地1659个,采集标本194份。初步发现外来入侵植物40余种,外来入侵病虫害10余种,外来入侵水生动物4种;加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监测调查,开展了重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危害调查监测,基本掌握了长刺蒺藜草、刺萼龙葵和三裂叶豚草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开展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治理典型示范,在通辽、赤峰、兴安盟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铲除、机械铲除、药剂防除或综合防除的方法,开展对长刺蒺藜草和刺萼龙葵的应急防除与综合防治示范,筛选出一些防治效果较好的药剂,探索出一些综合防治方法,为大面积开展防治工作积累经验。举办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现场观摩活动,普及外来物种识别和入侵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群防群控意识。

渔业资源保护方面,开展淡水鱼类资源增殖放流,2022年在黄河内蒙古段、西辽河、嫩江、乌梁素海、呼伦湖、贝尔湖、达里诺尔湖等地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9600余万尾。为探索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保护,核定鄂尔多斯市隆胜野生动物园、包头市正翔海洋公园为自治区级水生野生动物救助站;落实禁渔制度,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通告》,规定自治区境内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库等渔业水域的禁渔期为5月-7月,黄河内蒙古段禁渔期为4月-7月。2022年,针对禁渔渔船、休闲垂钓开展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渔政执法船艇223艘次,检查渔船数量384艘;加强经营利用管理,严格落实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审批要求,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行动”“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展演展示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活体水产品、冷链水产品进行检查,严防“不明身份”的水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