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美玲辞去玉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7日玉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美玲同志辞去玉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玉泉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4938562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美玲辞去玉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7日玉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美玲同志辞去玉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玉泉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