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 玮为玉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海超为玉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李 鹏的玉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敏为玉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孟春燕辞去玉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孟春燕辞去玉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敏代理玉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刘敏代理玉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云聪丽为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高飞辞去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高飞辞去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云聪丽代理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云聪丽代理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邢渊莎的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鹏的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4938562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 玮为玉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海超为玉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李 鹏的玉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敏为玉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孟春燕辞去玉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孟春燕辞去玉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敏代理玉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刘敏代理玉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云聪丽为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高飞辞去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高飞辞去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云聪丽代理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云聪丽代理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6年7月17日玉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邢渊莎的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鹏的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