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玉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继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温艳,区人民法院院长孟春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飞,区纪委监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玉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和《玉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玉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玉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支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玉泉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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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玉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继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温艳,区人民法院院长孟春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飞,区纪委监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玉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和《玉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玉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玉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支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玉泉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