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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2018-00880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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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泉区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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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政府办公室

朗读
2015年10月8日至11月11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玉泉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视,并于2016年1月27日对巡视的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区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迅速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专题传达、研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狠抓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也迅速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针对反腐败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区委班子带头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严格落实各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做到“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二是严格实施《玉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玉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办法》,将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细化分解为3大方面、6个问题、10项措施,形成监督检查任务分解表,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夯实责任。三是助推纪委突出主业主责,“三转”以来,在人员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从全区调剂出18个行政编,支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9个部室,全区设立11个派驻组,1个镇和8个办事处单设纪(工)委书记,共配备30名专兼职纪检干部,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和派驻机构“全覆盖”。四是主动约谈,传导压力。区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对班子成员、各部门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任纠错等方式逐一见面交谈,传导压力。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三重一大”事项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腐败。五是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传达学习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的通报》文件,以案示警。邀请内蒙纪委宣传部部长郝朝暾同志以《学习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准则>和<条例>,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党员领导干部》为题,对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培训,筑牢思想根基。六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责办法,分周、月、季度抽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检查贯彻自治区、呼市两级党委、纪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及时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推动镇街道和直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二)针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薄弱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玉泉区关于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和《玉泉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管理实施细则》,推动落实农村财务和资源规范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 “三资”监管;组织农村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查处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提高基层干部思想自觉。二是针对街道办事处、镇所辖农村廉政风险防控薄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农村“三资”监管不力等问题,利用检查建议形式,帮助镇、办事处、村两委会、监委会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三是加强小黑河镇、涉农街道纪(工)委干部队伍建设,在配齐纪(工)委书记的基础上,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镇、街道纪(工)委专职执纪问责的职能,联合区检察院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剖析等方式,对办案过程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适应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四是进一步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以促进村集体经济自主发展、积极发展为前提,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着力推进农村和村改居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村务、居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五是采取专家讲座、案例剖析、廉政宣传等方式,定期对村两委会、监委会人员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基层干部按章办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严肃党纪国法,目前,已开展2次培训。
(三)针对纪委纪律审查和检察机关案件查处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玉泉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督查督办工作规定(试行)》,推行案件督查、限时办结、案情分析、乡案区审、联合审理等制度,形成刚性机制,强化案件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实行纪委常委包片和案件终身负责制度,每起案件均由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时要求案件快查快结快处。三是加强办案流程管控,努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加大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自我监督力度,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自我监督力度,解决好“灯下黑”问题。四是加强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党支部专题学习7次、参加《条例》《准则》闭卷考试1次,定期组织学习办案纪律、办案程序、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不断提升办案能力。
(四)针对运用审计成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力度。在加强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加大对所属单位延伸审计的力度,重点关注区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编制、控制和执行情况,加大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把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着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民生资金与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对项目审批建设、扶贫资金使用、惠农资金发放以及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对挤占挪用、滞留截留、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等突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在抓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着力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把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作为干部选任和本单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下一步,还要将专项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进行逐一梳理、移送纪委,及时运用审计成果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四是发挥好区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严格执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玉泉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加强协作和移送审计结果暂行规定》,区纪委、检察院、审计局等部门在联系沟通、协调行动和专业互补上加强协作,在加强干部任期审计、责任审计等常规工作的同时,注重从专项审计等信息中发现问题线索并进行对接,切实形成“优势互补、力量一致、整体作战”的工作格局,夯实各自责任,确保任务落实。
二、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一)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和资源管理特别是对村级的财务和资源管理,廉政隐患多,亟待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农村基层工作,制定《行政监察工作进度表》,定时定量对“十个全覆盖”、“三年棚改”、城市拆迁改造等涉农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民生资金的重要部门进行定期抽查,加大对财经纪律问题线索的排查处置,巡视组交办的24条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二是完善招投标制度,专门下发文件明确所有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按照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和工程项目决算以及政府采购,坚决杜绝定标、围标现象发生。三是对新建项目,建设、国土等部门要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防止未按审批建设、未按施工审查意见施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发生。
(二)针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贪腐问题多发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征拆过程中可能引发矛盾的研判,做细做实征地拆迁前的勘测评估、政策宣讲、补偿安置等工作,确保征拆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对利用国开行、农发行贷款用于货币安置补偿和“十个全覆盖”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资金使用、回迁房建设、征地补偿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拉小频率,强化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纪委和检察院按照规定加强项目建设流程的管控,加强征拆补偿安置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征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区纪委、监察局和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入驻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涉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拆工作中存在的职务犯罪进行严厉打击,严肃问责。
(三)针对村干部的其他举报反映多,且线索多具可查性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村务公开,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明确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村支部书记为村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在各村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方便群众进行检举或提意见。三是每年年终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党员群众及村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公开承诺、接受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村干部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从源头上遏制村干部职务犯罪,做到警钟长鸣。四是对一些重点案件采取直接调查的方式重点查办,不再转交基层纪委查办,避免重要线索流失,切实提高查实率和成案率,涉及违法案件移交检察院处理。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
(一)针对在干部管理方面执行轮岗的相关规定落实不力的问题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干部交流制度,逐步将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到其他岗位。目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46名干部,已交流9名,对其余37名干部,由区委组织部制定科级领导干部交流方案,按相关规定分步进行交流。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采取系统内调整的方式进行交流;对临近退休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交流到相应工作岗位或转任非领导职务;对其余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科级领导干部,在不影响全区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分步进行交流。
(二)针对干部档案审核认定业务不精,存在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对档案审核认定工作的各项规定。由区纪委、组织、人事、教育和卫健委等部门组成审核组,对全区4666名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对疑似存在问题的107人的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问题逐卷重新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还举办了两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针对“吃空饷”问题,开展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镇、街道办事处“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存在漏洞和问题的环节进行严肃清查,逐一排查“吃空饷”问题情况,规范各类管理程序,使治理工作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治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针对新的违规因私出国(境)治理工作尚未开展的问题
一是区委2015年11月转发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区全体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按照此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二是由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制定了一般干部相关出国(境)规定,对全区一般干部的出国(境)证件由各单位统一保管,出国(境)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报区纪检委、人事局审核批准。三是做好干部的报备工作,完成了《普通干部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的收回整理工作。共收回83名科级干部109本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由区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并上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做到“应备尽备,应查尽查,应交尽交、应防尽防”。
四、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事件仍有发生,庸、懒、散、浮、拖在各层级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出台《玉泉区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加强“四风”方面苗头性典型性问题的处理,对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整改工作期间,组织明察暗访36次,发现问题17个,通报批评4次,诫勉谈话5人,给予政纪处分4人。二是加大通报警示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市委相关规定和区委具体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原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张某顶风违纪,上班时间赌博,给予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三是制定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单位监管和问责办法。着力解决门禁制度不人性、便民措施不健全、接待群众时干部职工精神不饱满、语言不文明、举止不规范、服务态度冷等问题。四是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执法司法权寻租空间,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大干部轮岗力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针对缺乏责任担当问题在各层级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每年的工作任务,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严格和规范目标考核工作。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活动,加大对不敢担当、遇事推诿扯皮追责力度。三是以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为契机,解决“为官不为”甚至“乱作为”问题。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工作技能。
(三)针对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领导有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反映的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纪监督,集中治理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的突出问题,在全区20个执法部门建立行政职权目录,通过问卷调查、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投诉邮箱、暗访跟踪、个别走访和专项督查等渠道,分批次对发改、卫计、食药、教育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受理和核实群众关于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投诉,建立行政效能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防止“吃拿卡要”的规章制度,对实名举报、问题具体的事项,列为重点线索,重点办理。
五、其他方面
(一)针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一个时期以来违规问题多发、管控不力,回迁安置累积欠账严重,引发民生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做细做实征地拆迁前的勘测评估、政策宣讲、补偿安置等工作,提高征地拆迁工作公开透明度,科学合理制定应对处置措施,积极稳妥化解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加强征拆补偿安置监督检查力度,纪检、审计部门对回迁房货币补偿安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严厉查处在征拆过程中的出现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总投资约35亿元,完成2016年实施的东二道河村等7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征收居民约3858户、建筑面积约103万平方米。积极鼓励引导货币化补偿安置,扩大融资渠道,多措并举,多头并进,努力突破资金不足的瓶颈制约,全面完成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三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2016年完成528套廉租房的分配入住工作。今年6月底前,解决“祥和苑”项目4350套公租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配套设施不到位、配套管网无法接入等问题,力争年内交付使用。四是高度关注历史遗留征拆矛盾的化解,实行区级领导包案责任制,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统筹各方力量,多部门联动,多措并举,通过争取回迁房专项资金、银行政策性贷款货币安置和政府公开招投标购买及引导居民购买存量商品房等方式,确保年底前解决2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约3839户居民的回迁安置问题。
(二)针对个别谈话和信访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一是区纪委和区检察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动作为,对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加大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类专项资金的截留、挪用、侵占和骗取行为。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运用网络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着力预防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解决为官不为甚至乱作为问题。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高度重视“四风”方面的苗头性典型性问题,抓小抓早,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避免“四风”问题反弹。
总之,我们将高度重视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和制度,促进纪律作风的持续转变,全面提升我区党员干部的科学发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懂规矩守规矩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以上整改落实情况,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中共玉泉区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