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蒙古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蒙古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二)建设单位
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
蒙古文化创意产业园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与昭君墓景区一路之隔。四至范围为:东至桃花一路、锅炉房区,西侧临近209国道,南侧临近桃花八路,北至桃花十二路。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蒙古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根据地形及功能要求,将地块划分为科研区、蒙古文化演艺产业园区、世界蒙古民俗文化展示体验区和游客接待服务区四部分。
科研区位于项目区地块中部,建设一栋科研生产综合楼,建筑面积9287.21㎡,建筑功能包括产品设计研发部、市场研究开发部、运营管理中心、生产加工中心、试验中心、培训中心、活动/休憩室。
蒙古文化演艺产业园区位于项目区地块中部北侧,总建筑面积20943.25㎡,包括草原主题拍摄区、沙漠主题拍摄区、矿山探险拍摄区、蒙古美食文化街、表演区。
世界蒙古民俗文化展示体验区位于项目区地块南侧,总建筑面积14938.69㎡,包括那达慕大草原场景、动物饲养圈舍、马文化展示区、哈扎拉风情、蒙古民俗文化表演及展示等。
游客接待服务区位于项目区地块北侧,总建筑面积5860㎡,包括游客中心、管理中心、员工宿舍。
其他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包括配套建筑、道路交通设施、广场及硬化铺装、场地平整、景观水系、绿化、环卫设施、标识系统、公用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4749.5㎡,建筑包括景观休憩凉亭、小火车站、游船码头服务建筑、厕所,位于四个分区内部,统一规划设置。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即2017年3月-2020年2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148000.00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建设单位自筹资金30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27%;申请银行贷款资金118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73%。
二、预测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
施工安全,噪声、污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农民工权益、交通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对本项目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建设有何种利益诉求;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
不稳定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有何种意见和建议;其他关于社会稳定风险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和注意事项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滨河北路传媒大厦20楼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471-6592073 18547139217
电子邮箱:382093523@qq.com
2.“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联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8号波士名人国际A座928室
联系人:邢晓冬
联系电话:0471-6956697 18647119926
传真:0471-6966222
电子邮箱:nmlfzx@126.com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蒙古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无具体联系方式的意见和建议,将不予反馈。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
内蒙古联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