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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XG/2020-00256 主题分类:教育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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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教育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7-25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遴选租赁民办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5 17:54

来  源:政府办公室

朗读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关于推进我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幼儿园建设的通知》(内教办发[2018]29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解决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以遴选租赁形式公开租赁部分民办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 25日至2020年7月30日

二、遴选对象

全区所有取得办园许可证,办园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

三、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遴选具有先进办园理念、社会认可度高的民办幼儿园,通过遴选租赁的方式举办成公办幼儿园。

四、遴选条件

1.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险建筑,无污染、噪音及重大安全隐患,园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幼儿园各类必要的功能教室齐全;

3.幼儿园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幼儿桌椅和单人床,有较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4.取得办园许可证两年及以上且无违法违规记录。举办规模不小于8个教学班、240个学位;

5. 租赁房屋产权清晰无纠纷且原业主同意房屋转租,举办人具有园舍产权或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协议租期至少还剩余三年,举办人与他人无办园等方面纠纷、未被列入失信人等。

五、租赁期限

2020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止,共3年。

六、遴选办法

(一)申报初选。2020年 7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向玉泉区教育局申报(联系人:李晓姝,联系电话:0471-5963980),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幼儿园进行初选,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园所名单在玉泉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示。

(二)实地评估。2020年8月7日前,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卫健委和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专家组成评估组,对各申报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租金由评估公司出具评估结果后协商择优确定(在运营过程中将对水电暖等运营费用给予资金支持),并履行相关程序。

(三)签订协议。2020年8月15日前,由区教育局与经公示无异议且就租金等达成一致意见的民办幼儿园签订《租赁协议书》,特此公告。

 

 

 

                                             玉泉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