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1152802XG/2020-00397 | 主题分类:其他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2020-12-07 |
| 索引号:0001152802XG/2020-00397 |
| 主题分类:其他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2020-12-07 |
来 源:政府办公室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020年12月6日
《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呼政办发﹝2019﹞31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和助餐服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立足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高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促进我区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精准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一)受益人群的身份认定
1、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认定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老人的身份和独居、空巢(留守)老人的身份;
2、区卫健委负责认定计生特扶老人的身份;
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认定伤残关系转移至地方的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致残”人员的身份(包括“因战致残”);其他“因公致残”人员由原发证机关(或现隶属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4、区民政局负责对接、统计上级相关部门负责认定的中度失能失智、重度失能失智老人身份数据,市级以上劳模人员的身份数据,文革“因公致残”人员的身份数据,见义勇为人员身份数据。
(二)服务申请的受理审批
对老人的服务申请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安排社区 “一站式”受理。
1、服务申请。有需求的老年人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的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由社区(村)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核审批。按照社区初审公示、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后报市民政局核查比对的流程,对老人的服务申请进行逐级审批;
3、组织实施。对审批认定符合条件的,由社区通知老人,并委托就近的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整合体、站)提供服务;
4、数据汇总。各单位将数据汇总后报区民政局(联系人:马伯阳,联系电话:13514712223,电子邮箱:yqqmby@163.com),区民政局对审批后确定的申请服务的老年人信息数据汇总后按季度上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建立工作台账。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助餐服务对象在社区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四、实施步骤
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采取分步实施、阶段运行、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一)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采集、审核及统计。
(二)制定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三)政府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四)服务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和助餐服务流程,在12月10日之前确保政策落地。区财政局要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工作,将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区民政局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共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监督管理。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规范使用。购买主体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择供给主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扩大政策宣传。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各社区(村)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等载体和社区宣传栏、公示栏等形式,多方位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人人知晓、多方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