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1152802SJ/2022-00057 | 主题分类:审计 |
| 发文机构:审计局 | |
| 成文日期:2022-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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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审计 |
| 发文机构:审计局 |
| 成文日期:2022-06-14 |
来 源:审计局
按照年初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玉泉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6月13日上午,中共玉泉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玉泉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召开对玉泉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点会议,会议上由审计组长宣读审计通知书以及具体审计相关内容。
审计小组将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强化审计现场监督管理,保证高质高量及时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