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JX/2023-00058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成文日期:2023-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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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3-10-18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切实加强餐饮业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及规定:
1、应该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正确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管道天然气;
2、应当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燃气设施的使用、管理,适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燃气安全知识;
3、使用燃气必须遵守有关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所使用的燃气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不得擅自拆改或超期使用;
4、餐厅、厨房内的燃气设施(钢瓶、减压阀、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炉具等)必须每日检查,发现泄漏、阀门堵塞、失灵,胶管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关闭阀门。检修时,不得在火险隐患未消除前使用明火;
5、餐厅、厨房和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库房必须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倒置、加热、露天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