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1152802HZ/2023-00196 | 主题分类:教育 |
| 发文机构:区域经济合作局 | |
| 成文日期:2023-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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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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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区域经济合作局
12月11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举行《呼和浩特市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0条措施》(以下简称《10条措施》)新闻通气会,通报《10条措施》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工作安排。

会上介绍,今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呼和浩特市政府结合自治区相关配套实施意见、方案和呼市地区的实际情况,于近日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0条措施》。
《10条措施》具体包括: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创建一批优质示范特色高中,实施一批智慧教育“数字化”建设项目,培养一批“特优中学生”,引进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培育一批富有竞争力的教学成果项目,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校长、教师、教研员队伍,制定一批关爱教育工作者的“暖心举措”,完善一套“有机更新”的队伍管理机制,搭建一个“以奖促优”的评估监测平台。
《10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呼和浩特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内容,强化了政府保障责任,完善了政策保障体系,明确了政策实施路径,将是呼和浩特市加快“宜学”城市建设,打造全区教育中心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