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JX/2024-00004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成文日期:2024-01-30 |
索引号:0001152802JX/2024-00004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4-01-30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通知精神和我区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辖区内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深入查找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堵住制度措施漏洞,补强执行力短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排查整治重大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商贸流通企业、加油站、餐饮企业等要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岁末年初“两节”期间人流、车流、物流集中,用水、用电、用煤、用气增加,雨雪冰冻、大风寒流、团雾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商贸流通企业、加油站、餐饮企业等要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责任制度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要全面落实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重点排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线路等问题,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冬季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督促员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档案,对问题隐患“回头看”,加强施工人员登高作业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防设备倾覆、高处坠落和火灾等事故发生。高空作业或危险作业时企业要派安全监督员全程监督。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针对“两节”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加强整治和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和治理。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器设备、线路、特种设备、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特殊岗位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加以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现我区商业综合体体量大,分布广,人员密集使用燃气安全尤为重要,为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要求全区商业综合体使用燃气的企业商户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燃气管理。
三、严格纪律,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
“两节”期间各商贸流通企业、加油站、餐饮等企业要高度重视值班应急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者险情,要科学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引发其他问题。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以及信息倒流。各商贸流通企业、加油站、餐饮等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措施有力,应对得当。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报告信息。
联系人:王 弘
电 话:18686084172
办公室:(0471-395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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