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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卫生
发文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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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03-28

玉泉区开展托幼机构卫生评价

发布日期:2024-04-03 10:43

来  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朗读


   

    贯彻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提高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水平。在玉泉区卫健委的组织下,玉泉区妇幼保健院于3月份对辖区内教育局审批的47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其中有35家托幼机构评估合格,并出具了《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工作中,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标准》的要求,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托幼机构的设施设备、行政管理、健康检查、卫生消毒、传染病防控等内容进行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给予指导意见并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各托幼机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通过此次检查,提高了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卫生保健意识,促进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保障集体儿童身心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