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XZ/2024-00252 |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
发文机构:民政局 | |
成文日期:2024-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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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
发文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9-23 |
来 源:民政局
各镇办、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各养老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养老机构老年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全区养老机构、城乡养老服务场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坚持预防为主,压实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要求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好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一)国庆节假日期间,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食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二)各镇办中心坚决落实“三管三必”责任要求,做好属地养老服务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组织排查辖区“黑养老机构”并及时上报,坚决予以取缔;
(三)健全工作台账,完善问题、责任、措施“三张清单”,确保安全隐患真整改、真消除。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排查消防审验手续和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消防审批程序,养老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是否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实施新、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要依法办理,民政服务机构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工作管理部门,是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二)排查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达标,是否完整好用。建筑消防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及灭火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排查逃生疏散通道: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疏散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进行集中清理。
(四)排查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定期检查;是否采取穿管等保护措施;线路老化的及时更换;配电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在建工程中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有无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和“三无”电器产品等。
(五)排查服务对象住宿房间用火用电:有无人员卧床吸烟,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毯,违章动用明火现象;使用蚊香、蜡烛等物品时是否落实防护措施;起居室、疗养室、病房等重点部位,是否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六)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有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需要的是否按规定做好隔离措施;医养机构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等。
(七)排查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在室内、楼梯间等不符合充电安全条件的场所违规充电;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集中充电设施;充电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有自动断电设置等。
(八)排查燃气安全:是否存在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不规范,软管私接“三通”等不合规连接方式,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超长度,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在室内用餐区域设置燃气燃烧器具、液化气瓶等安全隐患;厨房等重点部位用火用电防控是否规范,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是否定期清理,配备灭火器材。
(九)排查食品卫生安全: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或承包方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落实餐饮服务人员健康体检、餐(饮)具消毒、餐厨垃圾每日处理、进货查验、食品留样备查,以及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制作、存储等制度。
要求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包括嵌入式养老机构)全部加入安全生产责任险,委托保险机构第三方专业人员针对各机构消防安全是否达标,工作机制是否建全,运营条件是否具备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各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消防灭火管理情况、应急处置与救援情况等方面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玉泉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