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ZJ/2024-0011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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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4-10-25 |
来 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第二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 |||||||||||
序号 | 联合抽查任务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参与部门 | 检查方式 | 实施 层级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起止 时间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 重点 | |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抽查事项 | ||||||||||
1 | 玉泉区2024年度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校园周 边餐饮、食 品经营者 |
市场局 | 区教育局 | 实地核查 | 玉泉区 | 2所以上 | 2024年9月至10月 |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 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 |
2 | 玉泉区2024年度对建筑工地施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 | 玉泉区城管局 | 玉泉区住建局 | 实地检查 | 玉泉区 | 2 | 2024年9月至10月 | 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检查 |
3 | 玉泉区2024年度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餐饮服务市场主体 | 玉泉区城管局 | 玉泉区市场局、玉泉区消防大队 | 现场检查 | 玉泉区 | 按照实际情况抽查 | 2024年9月至10月 |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违法排放油烟;对餐厨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置的日常监管。对单位/个人的设置户外设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对餐饮服务“四化”管理的行政检查。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 |
4 | 玉泉区2024年度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餐饮服务市场主体 | 玉泉区城管局 | 玉泉区市场局 | 现场检查 | 玉泉区 | 按照实际情况抽查 | 2024年10月至10月 | 餐厨垃圾;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违法排放油烟;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放、混装的处罚 | 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
5 | 玉泉区2024年度对宠物医院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宠物医院经营企业 | 玉泉区农牧局 |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玉泉区 | 按照实际情况抽查 | 2024年9月至10月 | 检查诊疗机构《动物诊疗许可证》及执业兽医资格证是否有效,机构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是否达标,是否使用人用药或者兽药过期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各项防控诊疗制度,经营区域与诊疗区域是否分开,环境卫生情况等 | 营业执照是否过期、登记信息是否准确、价格是否合理 | 是否使用人用药或者兽药过期的情况、严格执行各项防控诊疗制度 |
6 | 玉泉区2024年度对殡葬服务领域价格秩序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殡葬服务机构 | 玉泉区民政局 |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局、消防 | 实地检查 | 玉泉区 | 2 | 2024年9月至10月 | 殡葬业价格秩序及殡葬 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情况 |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等行为进行抽查;应急管理局、消防对安全生产、消防进行检查 | 运营管理、消防安全 |
7 | 玉泉区2024年度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统计台账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规模工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 | 统计局 | 市场局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玉泉区 | 3户 | 2024年9月至10月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调查对象电子台账建立及记录情况。 |
8 | 玉泉区2024年度对医疗机构的监督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全区一级及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 | 卫健委 | 医保局、市场局 | 现场检查 | 玉泉区 | 按照实际情况抽查 | 2024年9月至10月 | 1.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 2.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3.医疗技术、母婴保健技术等管理情况; 4.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医保局对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市场局对对价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
9 | 玉泉区2024年度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科技 类校外培训机构 |
工信和科技局 | 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 | 现场检查 | 玉泉区 | 按照实际情况抽查 | 2024年9月至10月 | 本行政区域内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 2.⑴在机构醒目位置展示党的教育方针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⑵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机构章程。 3.是否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机构文化,有无各类标志标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情况。 4.落实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使用要求,机构符合预收费资金监管“两个全面纳入”原则,利用校外培训机构端APP线上办理报名、付费、购课、选课、消课、退费等事项。 5.⑴是否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交费、消课。⑵是否存在收取现金、非监管账户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等问题。 6.⑴按照“凡编必审、凡用必审”要求,是否围绕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备案等重点环节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内审、主管部门外审的“双审核”制度,确保培训正确方向。⑵按照自编教材“全部课程、全部内容”的上传要求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进行上传。7.所有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审核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岗并将证明上传至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8.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写入合同。 9.依法查处无证办学机构,依法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严厉打击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
民政部门负责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监管。(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证照齐全机构))市场局负责1.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2.广告行为检查;3.合同行为检查。(场监管部门负责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登记、收费规范性、校外培训广告等实施监管。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监管工作;负责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未按核定登记事项及经营活动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收费、虚假宣传、违反合同行政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机构的排查整治工作。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人社部门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情况实施监管。重点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的受影响培训机构用工指导,规范裁员行为。消防大队根据职能负责对培训场所进行日常消防实施监管。(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场所进行日常消防开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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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玉泉区2024年度对涉税违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涉税违法企业 | 税务局 | 市场监管局 | 实地核查或企业自查 | 玉泉区 | 5户 | 2024年9月-10月 |
涉税违法事项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纳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