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OR/2024-00075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发文机构:鄂尔多斯路街道 | |
成文日期:2024-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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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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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鄂尔多斯路街道
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
参保人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内蒙古医保”APP,并实名认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手机上申请转移接续业务,不需要提交任何的资料。
相关操作流程如下:
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内蒙古医保”APP,实名认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地方专区”,点击“内蒙古”。
二、进入内蒙古专区首页,找到“业务办理”,点击“更多”版块。
三、找到“业务经办”事项,点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
四、完善信息并填选经办机构医保区划,点击“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