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1152802CZ/2026-00007 | 主题分类:其他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2026-05-08 |
| 索引号:0001152802CZ/2026-00007 |
| 主题分类:其他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 成文日期:2026-05-08 |
来 源:财政局
各相关机构:
按照《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细则>的通知》(呼财会〔2026〕2号)工作要求,现对经营范围有代理记账业务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的机构进行公告:
内蒙古慧算账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资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融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华志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峰业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述机构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且愿意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我区政数局申请执业许可;不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代理记账”字样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手续。
玉泉区财政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