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XG/2020-00265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2019-12-12 |
索引号:0001152802XG/2020-00265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12-12 |
来 源:政府办公室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大气污染,根据《呼和浩特市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区政府办于2019年10月18日下发了《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是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
2、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要通过媒体宣传,加大宣传秸秆回收综合利用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3、加大巡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秋收后农作物秸秆禁烧的日常监管与防控力度,并积极指导村民科学环保的处理秸秆。区级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巡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制止并予以追究处罚。
4、引导综合利用。要积极引导、组织村民通过秸秆还田、回收等措施,切实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鼓励村民积极主动与秸秆回收企业对接,及时处理田间留置的秸秆,提高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率。
三、意义
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解决秸秆焚烧对空气的污染问题,通过疏堵结合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空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