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SD/2022-00201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发文机构:石东路街道 | |
成文日期:2022-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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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发文机构:石东路街道 |
成文日期:2022-12-13 |
来 源:石东路街道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共同组成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民生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针对未成年人和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少年儿童。
(二)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或近六个月连续参加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非本市户籍新生儿。
(三)本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学生儿童。(不限户籍)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指经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院校)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不限户籍)
(五)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的,年满18周岁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其他居民。
以本人出生日期至核定年度的1月1日(含)确定为参保人年龄。
(六)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的,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内,且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满后办理停保的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集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目前,政府补助金额高于个人缴费标准(例如2022年,我市各级政府补助共计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和学生、儿童个人缴费实行统一标准,每年具体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当年相关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四、除在校学生外,无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是否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个人缴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由本人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部分。
五、何时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一)参保范围内的新生儿由监护人凭新生儿本人户籍在出生后9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按照“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经办流程办理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时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参保身份登记为“新生儿”。
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登记的或在出生当年的9月1日之后直接办理出生下一年度参保登记的,参保身份登记为“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二)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由所在学校或幼儿园在每年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集中办理参保登记。
(三)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首次在我市参保的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登记。每年9月至12月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登记;每年1月至8月办理当年度的参保登记。续保人员无需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手机自主缴费。
首次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
六、参保居民如何办理缴费?
(一)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由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统一代收缴费。
(二)其他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手机自主缴费:
1.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联合推出医疗保险费自助缴费“掌上办”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城乡居民缴费。
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综合”窗口,点击内蒙古社保缴费官方。
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窗口,点击内蒙古社保缴费。
2.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后附内蒙古税务社保二维码。
温馨提示:缴费时请务必核对好参保地,如发现参保地不对时请暂缓缴费,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街道办事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手机无法正常自助缴费需到参保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线下办理缴费:
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旗县区办税服务厅办理线下缴费。后附办税服务厅名单。
七、居民参保后需要办理什么医保凭证?怎么办理?
办理参保缴费后需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办理《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APP或“蒙速办”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查询、使用;《社会保障卡》须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
儿童医保电子凭证可由父母首先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激活父母一方医保电子凭证,进入“我的”界面,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进入“绑定方式选择”界面,按要求选择并填写儿童的身份信息,激活儿童本人医保电子凭证。
八、为什么必须办理《社会保障卡》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时须读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实现医保结算,无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人员无法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个人账户,所筹资金全部用于社会统筹。主要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符合政策规定的门(急)诊、住院费用。
门(急)诊保障: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用药、“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保障、意外伤害门诊保障。
住院保障: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无第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
十、参保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后,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参保周期并享受待遇,每个参保年度待遇终止时间为参保年度的12月31日;待遇享受开始时间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学校或幼儿园代缴的在校(园)学生儿童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从参保年度的上一年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二)参保身份登记为“新生儿”的,按规定在出生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用的,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待遇。
(三)其他居民按以下规定执行:
1.首次参保:从缴费当月开始享受待遇。
2.续保:参保人员在待遇期满后的3个月内办理下一年度的续保缴费,直接接续上一年度享受待遇。
3.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未在待遇期满后的3个月内接续上一年度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的,从缴费当月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任何医保待遇。
4.跨制度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3个月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等待期,从缴费当月开始享受待遇。未在中断缴费3个月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任何医保待遇。
跨统筹区参保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经办规程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缴费时间以税务部门实际收缴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