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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XZ/2019-00004 主题分类:减灾救济
发文机构: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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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减灾救济
发文机构: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9-01-17

玉泉区民政局 关于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来  源:民政局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故,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害,维护民政系统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民政局及各二级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故处置、指导和督促工作。

4、快速反应。形成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在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用电事故。主要是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内外用电不慎发生的意外事故。重点防护单位是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

2、食物中毒事故。重点防护对象是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采购的食物、饮用水质量和食堂环境卫生等,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3、火灾事故。重点防护单位是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

4、针对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突发事故。主要包括自伤、伤人、跌倒、噎食、走失、燃气泄漏等事故。

5、其他恐怖暴力袭击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故。

公共安全突发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 (特别重大)、Ⅱ级 (重大)、Ⅲ级 (较大)和Ⅳ级 (一般)。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及职责

1、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

长:吴志刚(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刘彦民(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杨君宝(区民政局副局长)

石广荣(区民政局副局长)

员:张向荣(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霞(区民政局社救办主任)

王瑞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李凤琴(区民政局财务室主任)

岭(区民政局科员

张国东(区民政局科员)

魏国利(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赵文忠(玉泉区敬松老年服务中心院长)

贾桂梅(呼和浩特市昭君养老院院长)

孔祥恺(呼和浩特市金河夕阳红康乐园院长)

2、主要分工

区民政局局长吴志刚负责全局工作,主要做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挥、监督检查和工作的落实;

区民政局主任科员刘彦民协助吴志刚局长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做好区属各养老机构和慈善总会的安全生产;

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君宝协助吴志刚局长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做好社会救助办公室、局机关、社会救助、优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

区民政局副局长石广荣协助吴志刚局长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做好婚姻登记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残留守儿童、救灾、殡葬管理等社会事务方面的安全生产;

张向荣同志具体负责做好局机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武霞同志具体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办公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瑞兰同志具体负责做好婚姻登记处的安全生产工作;

李凤琴同志具体负责做好局财务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岭同志具体负责做好老龄、社会组织和监督检查呼和浩特市昭君养老院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张国东同志具体负责做好监督检查玉泉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玉泉区敬松老年服务中心)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民政服务对象集中供养的“五保”“三无”人员的监管;

魏国利同志具体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呼和浩特市金河夕阳红康乐园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赵文忠院长主要负责玉泉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玉泉区敬松老年服务中心)全院安全生产工作,并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定适合本院的应急预案;

贾桂梅院长主要负责呼和浩特市昭君养老院全院安全生产工作,并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定适合本院的应急预案;

孔祥恺院长主要负责呼和浩特市金河夕阳红康乐园全院安全生产工作,并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定适合本院的应急预案。

3、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根据应急事件性质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和市民政部门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3)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4)协调配合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工作。

5)决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情况。未经局党组会议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场所擅自发布不详实的突发事故有关信息。

(二)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下设临时各工作组及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下设临时联络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快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配合公安、消防、医疗等职能部门维护秩序,保证救护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资料档案。

2、应急救援组。由发生突发事故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在分管领导的指挥下快速组织应急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保障组。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指定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接应公安、消防、医护人员,保证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局党组成员业务分管领导、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导 ,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处置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须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应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故的物资、器材充足,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人员保障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突发事故具体情况,在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对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突发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防范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能力。

(五)监督检查保障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应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电及食品药品等安全生产工作。

(六)其他保障

涉及到医疗卫生、交通、治安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示区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支持。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处置

1、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根据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自身应急力量为主,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支援。

(三)信息报送和发布

1、报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报送形式。突发事故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突发事故发生后,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和市民政局报告;突发事故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等形式。

3、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四)善后处理

1、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2、突发事故处理后,及时起草报告报区政府。

3、根据突发事故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用电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电源开关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切勿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拨电线,用手触及带电者,切勿用潮湿的物件搬运触电者;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简单急救的同时及时拨打120电话呼叫救护车送医院,途中绝对不能停止施救;

4、抢救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和事故调查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调查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讲清中毒人员症状、持续时间、人数、地点,并派后勤保障组人员到路口接应,同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工作;

2、现场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抢救工作,封存事故现场,由专业人员用手指或钝物刺激中毒者的咽喉,用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液体为止;对于催吐无效或神态不清者可让其喝牛奶或蛋清等润滑剂来洗胃;对可疑的食物禁止再食用,获取食品化验样品,供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3、抢救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和事故调查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调查工作。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发生初期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负责人立即协调各组人员做好灭火工作,并维护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疏散撤离无关人员;应急救援组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充分利用微型消防站,就近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同时,根据火势情况,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当火势蔓延到非本单位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切断电源,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 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后勤保障组要及时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同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

3、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后,各组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并随时听从消防人员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有人员受伤时,尽快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医疗救护人员的急救护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事故处置后,各单位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和调查工作。

(四)针对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养老机构由于入住对象行动能力弱,心理健康状况特殊,发生安全问题的几率较高,并且发生险情时自救能力有限,对安全管理工作有着更为特殊的要求,一定要更加重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中的突发事故,本措施主要针对服务对象自伤、伤人、跌倒、噎食、走失、燃气泄漏等事故。

1、对于自伤、伤人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简单包扎;情况严重时,立即送往医院;

2、对于摔倒、坠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床上;

2)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3)对患者的情况做初步判断,测心率、呼吸、意识,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4)做好照护记录。

3、对于发生误吸、噎食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误吸或噎食时,立即使病人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扣拍背部。尽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

3)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4)做好照护记录。

4、对于烫伤的应急处置措施

1)老人使用热水袋等取暖发生烫伤后,立即取走引起烫伤的物品(热水袋、电暖炉等),尽快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在清水中或使用浸湿的毛巾湿敷;

2)立即报告院领导,安慰老人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理;

3)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4)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5)做好照护记录。

5、对于老人与老人间、老人与院方间发生矛盾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老人之间产生矛盾,以及发生肢体冲突时,及时报告院长,了解原因;如果是院方照顾不周等原因,合理配置人员,保证每一位老人享受同等待遇;如果是老人之间自己的原因,正确引导,疏通矛盾,采取更换房间等方法合理化解,避免矛盾加深,引起更大的冲突。

2)住院老人发生院闹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院长;院长先安抚院民情绪,了解具体原因,妥善处理,情节严重时上报区民政局或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6、对于服务对象走失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老人走失时,首先要了解老年人发现不见前、后的情况,了解是否有人陪同外出;

2)发动工作人员在院内寻找;

3)若老年人确实不在院内,组织人员院外寻找并及时通知老人家属询问老年人是否被家属接走,请家属协同寻找,并立即上报院领导;

4)必要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寻找。

7、对于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燃气泄漏事故是燃气行业最严重的事故,燃气泄漏与空气混合后,遇到火源能造成爆炸、燃烧、使人窒息死亡,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楼房倒塌,人员伤害。

事故发生后,养老机构联络协调组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和所属镇(街道办事处)报告;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在最短时间 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养老机构现场救援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进行救援,必要时联络相关部门进行救助;事故处置后,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人员和养老机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人员做好善后和调查工作。

1)立即关闭就近相关的来气控制阀门,熄灭一切火种,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

2)根据警戒区域,迅速撤离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地带,根据进一步发生的危险程度,逐步扩大外撤范围;

3)迅速确定泄漏点,对其进行封堵;

4)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地点、事故类型等情况。

(五)其他恐怖暴力袭击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故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开展紧急抢险、疏散人员、转移物资等工作;

2、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公安、医疗、消防等专业机构实施警戒、疏散、解救、救助受伤人员等帮助;

3、事故处置后,后勤保障组和事故调查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和调查工作。

七、附录:   

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

电话

报警电话

110

火警电话

119

医疗急救电话

12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122

区民政局值班电话

0471-5686425

局属二级单位(社救办)

0471-6373631

局属二级单位(婚姻登记处)

0471-6373350

金河夕阳红康乐园孔院长电话

15247157692

昭君养老院贾院长电话

15847686605

玉泉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玉泉区敬松老年服务中心)赵院长电话

13347116660

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

0471-5181050

区安委办、安监局专线电话

0471-3825093

区消防大队办公室电话

0471-6609890

区食药局办公室电话

0471-2372377

玉泉区民政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