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XZ/2019-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民政局 | |
成文日期:2019-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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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民政局
玉泉区民政局机关科室、各二级单位:
《玉泉区民政局节假日值班制度》经局党组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玉泉区民政局党组
2019年2月11日
玉泉区民政局
节假日值班制度
一、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2、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3、接待来访群众;
4、及时报告和协助上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5、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区政府规定的值守时间,值班地点在局值班室,值班电话5686425。
四、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采用轮值的方式,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并由办公室负责将值班表通知到相关人员。个人有特殊状况需临时换班的,务必自行从本单位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同意后方可调换,不得由与本局无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签退,坚守岗位,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处理各类来文、来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值班人员对发生在本单位和民政业务领域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务必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其逐级上报,值班期间要跟踪续报。
七、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状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要当天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九、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市区,要向分管领导请示,领导干部离开市区,要向局长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
十、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如出现空岗现象,按工作日考勤规定中旷工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另定处理。因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延误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职责。
十一、值班以0.5个工作日为计算单位(超过0.5个工作日但不足1个完整工作日的按0.5个工作日计)。在节假日、双休日白天值班的,值班0.5个工作日可调休半天;夜间值班一次调休一天,以此类推。调休单由办公室制作,由申请人自行领取,在一个季度内调休完毕。
十二、调休1天以内的,请提前1个工作日申报,调休2天的,请提前3个工作日申报。原则上不得连续调休2天以上(含2天)。
十三、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2019年2月1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