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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XH/2020-00047 主题分类:其他
发文机构:小黑河镇
成文日期: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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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
发文机构:小黑河镇
成文日期:2016-06-28

小黑河镇人民政府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6-06-28 16:20

来  源:小黑河镇

朗读

小黑河镇人民政府

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镇环境卫生面貌,创建干净整洁镇村环境,根据《玉泉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要求,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提升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彻底改变脏、乱、差,建设美丽、整洁小黑河”为总目标,各有关部门、村、居协同配合,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全面开展“四化”、“五清”、“五查”、“九治”专项整治行动。用3个月左右时间(简称“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全镇环境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居)为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展延伸,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常态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健全管理体系,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三、整治范围及要素

(一)整治提升范围:在辖区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重点对暂未改造的城中村按照市容环境卫生标准管理,对“十个全覆盖”实施村实行长效化管理。

(二)城市管理主要整治提升要素:道路街面、沿街建筑、绿化景观、引导标识、户外广告、重点街区夜景照明等。

(三)环境保护主要整治要素: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弃物、环保违规建设整治等方面。

四、具体整治任务

(一)城市拆迁工程:

1、拆违控违:拆除遗留违法建筑,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筑,坚持以拆促改、改拆结合,形成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

2、彩钢房整治:基本完成对违法搭建、存在视觉污染和有碍观瞻的各类彩钢房(棚)建(构)筑物拆除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监管。

3、沿街零建拆除:按照规范标准拆除沿街影响市容观瞻、道路畅通的临建,做好拆后绿化美化工作。

4征迁清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征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征拆工作。

(二)城市标志标识工程

迎庆工程建设:坚持高站位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二环快速路绿化、大黑河、扎达盖河综合整治等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三)城市绿化工程

1、“三环两带”绿化工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小黑河环城水系绿化景观提升、二环快速路两侧绿化、绕城公路两侧绿化和大黑河两岸景观绿化工程。

2、护绿保绿:进一步提升小街巷、庭院、游园广场等绿地养护水平,确保游园绿地环境保洁、清运垃圾、清除污物、废弃物及积水,确保绿地配套设施正常使用。

3、市政道路社区庭院绿化: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和物业单位搞好小区和庭院绿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退硬还绿、腾地造绿。

4、店面装修围挡、沿街立面改造及卷闸门整治:(1)店面装修必须设置施工围挡,建筑材料、装修垃圾必须放置在施工围挡内;店面装修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不得污染环境,破坏绿化。(2)临街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风格、色调,不得擅自在临街建(构)筑物上插挂彩旗、加装灯饰等;临街建(构)筑物立面整洁,台阶无破损,外露的信报箱、牛奶箱等各种专用箱和管、线、架、杆、池等要整齐、清洁、功能完好,无破损、锈蚀;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户外广告、空调机位等设置规范。(3)重点旅游街区封闭式卷闸门原则上要统一改造成玻璃门或者通透式卷闸门。

(四)城市美化工程:

1、街景整治:重点围绕主次干道开展清理违章建筑、提升建(构)筑物立面和店面容貌、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等综合治理和景观改造工作,提升城区市容街景整体观瞻水平。

2、工地围挡整治:(1)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建筑施工工地

围挡设置标准》设置围挡,并与所处环境相适应,做到统一、牢固、整洁、美观、有效。(2)围挡宣传内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围挡三分之二内容应为公益宣传内容。

(五)城市净化工程:

1、“门前三包”综合整治: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提高管理标准、规范考核方法,坚持每月开展明查或暗访,通报情况、严格考核,确保门前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绿化优美、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规范、无乱出摊、乱占道、乱吊挂、乱堆放等违章现象。

2、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1)城市道路两侧及广场周边的商场、商店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2)清理占道市场,经批准的早夜市要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定点、定时经营,设专人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早夜市场。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和市场周边20米之内的垃圾管理负总责,并确保市场内摊点不外溢。

3、清理城乡垃圾:(1)全面清理市区积存垃圾,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旅游区周边环境整治,清除积存垃圾,做好绿化美化,改善城市形象。(2)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开展居民小区卫生大清除行动,保证小区楼道无堆放、无乱张贴、无乱涂画、无卫生死角。(3)治理垃圾随意堆放、焚烧问题。

4、建筑工地环境整治:(1)按照《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呼和浩特市工地扬尘、道路遗撒、焚烧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2)重点整治大黑河综合整治工程沿线施工工地物料堆场未进行苫盖,扬尘污染问题。

5、原煤散烧污染:城中村、城乡结部原煤散烧污染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冬季采暖期尤为明显,需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拆除直排小烟囱,彻底解决面源污染问题。

6、污水直排:辖区内存在污水直排入河口和河道内垃圾乱堆、乱倒情况,特别是乌素图沟当浪土牧大桥南侧河道,需及时对辖区内河道进行排查,封堵所有入河污水直排口;清理河道内垃圾。

7、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缺失,需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快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

(六)城市畅通工程:

市政道路建设:(1)完成《呼和浩特市2016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任务。(2)街巷道路路面全部硬化,排水设施完善。(3)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七)城市利民工程: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坚持分类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监督落实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公用配套设施。

2、犬类管理整治:实现无非法养殖场、销售点,街面、公园基本无流浪犬、病犬,不规范养犬行为明显减少。

(八)城镇治理工程:

1、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完善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的固定垃圾点,合理布局垃圾转运站,建立生活垃圾集中倾倒、收集、清运全覆盖。

2、环境卫生示范村:从实际出发,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选择2—3个经济实力强、基础设施条件好的行政村,加以重点培植,使之作为农村环境卫生示范村,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五、主要工作措施

按照《区整治与保护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四化”、“四清”、“五查”、“九治”工作。“四化”为洁化、绿化、美化、亮化。重点做好整治城中村、城边村、城郊结合部沿河道倾倒垃圾、基本环卫保洁等问题;配合解决道路两侧绿化带破损、黄土裸露、植物损毁等问题;做好主要道路在重要活动、节日摆放盆花美化、彩化;解决道路两侧路灯残缺,灯箱广告破损,店招店牌缺字断亮等问题。“五清”为清牌、清箱、清杆、清店、清墙。重点开展街道两侧户外广告、店招牌匾等的整合和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主次干道两侧各类保护箱体的整合和规范;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主次干道和街巷两侧电力、通信标识等杆件的整合和规范;对沿街店铺影响市容观瞻的卷帘门、护窗、空调护栏等进行清理、整合、规范;重点清理沿街道路两侧建筑墙体、施工围挡、围墙的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推行沿街单位开墙透绿。“五查”为查处违法用地、查处违法建设、查处违法排污、查处违法经营、查处违规停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农用地,集体土地上私搭滥建行为;查处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围挡设置不达标、夜间施工扰民等问题;依法查处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个人违反《环境保护法》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问题;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加强道路两侧洗车店、铝合金加工店、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的管理;规范“四白”(豆芽、豆腐、粉条、馒头)、“三小”(小作坊、小摊点、小饭桌)经营管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九治”为治理占道经营、治理早夜市、治理沿街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秩序、治理交通秩序、治理户外广告、治理渣土运输、治理“门前三包”、 治理环境污染。依法集中清理、取缔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消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教育和引导市民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保证市区交通安全顺畅、秩序井然,有效减少交通拥堵和重大事故;严厉打击违法渣土运输、道路遗撒、偷倒乱倒等行为,解决好建设工地、道路扬尘和渣土遗撒等问题;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整治沿街单位、店铺门前乱扔垃圾、乱倒脏水、破坏绿化、车辆摆放无序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问题。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22日)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制度,完成项目梳理和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层层下压责任,确保落实到人。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力争使广大市民全面了解、知晓本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到整治提升行动中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7月23日—2016年10月8日)

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强化督促检查,及时督促未达到进度要求的项目和未达到规定标准项目进行突击整治、突击整改,确保在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治提升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10月9日-2016年12月31日)。严格按照整治标准逐项组织验收,并对责任单位落实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兑现奖惩,严格问责。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7月30日)

梳理汇总城市管理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形成攻坚合力,全力破解难题。推进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彻底改善辖区内环境污染、市容环境,以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面貌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

七、保障措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镇专项行动指挥小组。

组  长:王金义(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海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田胎军(镇人大主席)

成  员:张呼生(镇政法书记)

巴瑞君(镇纪检书记)

张茂盛(镇政府副镇长)

秦佳琪(镇政府副镇长)

陈志永(镇政府副镇长)

杨二平(镇武装部部长)

郑  智(镇派出所所长)

任宝元(镇党委办主任)

王喜云(镇政府办主任)

朱小平(镇人大办主任)

云爱洪(镇纪委副书记、核算中心主任)

武  军(镇党委办副主任)

        刘文学(鑫盛社区党支部书记)

        闫志忠(鑫盛社区主任)

张林怀(新村党支部书记)

李  成(新村主任)

郑高贵(达赖庄村党支部书记)

范文斌(达赖庄村主任)

        乌  勒(东甲兰营村党支部书记)

        巴来彪(东甲兰营村主任)

        张凤英(讨尔号村党支部书记)

        许新款(讨尔号村主任)

        云根宝(民案村党支部书记)

        云胜利(民案村主任)

武  杰(百什户村党支部副书记)

云三钢(百什户村主任)

云国贞(密密板村党支部书记)

赵玉英(密密板村主任)

史平平(讨卜齐村党支部书记)

李生厚(讨卜齐村主任)

田大军(田家营村党支部书记)

许雨生(田家营村主任)

贾俊兵(沙梁子村党支部书记)

贾三维(沙梁子村主任)

张建春(大库伦村党支部书记)

何晓慧(大库伦村主任)

刘玉挠(东二道河村党支部书记)

刘和平(东二道河村主任)

宿月明(茂林太村党支部书记)

吴付平(茂林太村主任)

王占元(郭家营村党支部书记)

郭汉卿(郭家营村主任)

李喜平(南营子村党支部书记)

李瑞平(南营子村主任)

李怀怀(后本滩村党支部书记)

李拉柱(后本滩村主任)

张玉标(新河营村党支部书记)

张月伟(新河营村主任)

吴润栓(西地村党支部副书记)

贾贵成(西地村主任)

方志强(兴旺庄村党支部副书记)

崔瑞军(兴旺庄村主任)

尹小红(班定营村党支部书记)

刘满在(班定营村主任)

姜建平(一间房村党支部书记)

王五九(一间房村主任)

郭秀花(章盖营村党支部书记)

云福厚(章盖营村主任)

张九栓(前毛道村党支部书记)

任林柱(前毛道村主任)

王贵贵(后毛道村党支部书记)

党忠海(后毛道村主任)

云月威(西二道河村党支部书记)

冯金虎(西二道河村主任)

姜二拉(姜家营村党支部书记)

许二高(姜家营村主任)

陈海禄(南台什村党支部书记)

李换如(南台什村主任)

兰二龙(连家营村党支部副书记)

连新龙(连家营村主任)

国过海(乌兰巴图村党支部书记)

刘存旺(乌兰巴图村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境卫生办公室。主任:陈志永(兼),成员:毛建新、丁海勇、张贵东、孟二怀。

八、行动要求

(一)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

结合社会宣传和信息化宣传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实体、网络平台加强舆论新阵地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树立起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的良好意识。

(二)创新工作机制 提升管理效果

把整治提升和长效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任务时限和质量要求。

(三)加强督查 落实责

全面加强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成效的督查、检查,对工作中消极怠慢、推诿扯皮、措施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情节较为严重的,上报区纪律检查部门,依规做出处理决定。特此报告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