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FG/2020-00323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成文日期:201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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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7-08 |
来 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及造成的损失,规范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活动,加强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救灾工作整体协调水平,明确各级人员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件,保护生命、保护环境、保护财产、保障公众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关于长输管道实际监管工作,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玉泉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政府副区长高启东任总指挥、区发改局乔振刚局长任副总指挥,组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发改局协助指挥部领导开展工作。
(一)指挥部职责
1.掌握突发事件的全面情况,对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3.决定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4.批准预案的演练、修订和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等事宜。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按照有关文件职责分工规定,我区境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由区发改局负责监管。为此,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发改二科承担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向市发改委、区政府领导小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时间报告油气管线事故信息及有关建议(情况);
2.贯彻落实区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3.起草突发事件书面汇报材料,报区领导小组、市发改委;
4.与企业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管道安全隐患动态;
5.承担区领导小组、市发改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政府:掌握突发事件的全面情况,对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区发改局:发生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时,承担区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职能。(值班电话:5687074)
区安监局:参加管道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值班电话:5971770)
管道企业: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堵漏、修复等抢险作业,为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专人看护管道,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区消防支队:及时赶赴现场,制定灭火抢险方案,协助现场警戒。(报警电话:119)
区公安局:根据区指挥部的意见,确定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范围,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协助属地乡镇、办事处疏散周边群众,与管道企业和消防部队共同制定救援方案,参与管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测定事件周边环境污染情况,对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值班电话:5297105)
管道属地各镇、办事处:协助区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抽调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根据指挥部确定的范围,以广播和挨家挨户通知等方式,组织周边群众疏散并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值班电话:5687065)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及有关保险机构: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工作。
二、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立即报警并报告当地政府监管单位,事发地政府监管单位应当在接到企业负责人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区政府、市发改委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预案启动
1.长输管道发生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
2.接到管道企业关于石油、天然管道事件救援增援请求;
3.接到上级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增援救援指示;
4.区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的;
5.执行其它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三、应急处置
(一)先期措施
事故发生后,管道所属企业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救援。区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临时指挥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先期处置。
1、管道企业要迅速切断油气来源,紧急协调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关停一切火源、电源,防止明火和静电火花,将易燃易爆物品撤离危险区域。通知上下游供用油气单位和个人用户。
2、公安部门迅速派出警力保护事故现场,划定安全区域,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3、区政府应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工作。
4、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卫生部门立即调集相关(外伤、烧伤、硫化氢中毒等方面)医疗专家和设备进行现场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分析,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
6、要求泄漏点危险区域内所有工地停工,关闭事故附近输电线路。严禁使用非防爆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录像机、对讲机、电子照相机、碘钨灯等。
(二)现场处置
区指挥部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根据事件处置的需要,协调调动地方和管道企业有关队伍、装备、物资,保障救援工作需要。
2、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避免烧伤、中毒等伤害。
3、防止对附近重要设施等造成重大影响。
4、事故灾害涉及面广、影响特别重大的,必要时,商请市和驻军的援助。
(三)保全证据
在抢险过程中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及时搜集和保全现场有关证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深入调查提早准备。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四、应急结束
(一)应急结束的基本条件
1、事故得到控制,生产基本恢复。
2、救援已经结束。
(二)应急结束的要求
1、事故段管线已经恢复,全线工艺流程恢复正常,救援工作已经结束。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应急预案关闭。
2、事故现场已基本清理,现场已确认安全,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损害,对用户开始输油、供气。
3、不会对下一步生产运行造成明显危害,管线运行平稳。
4、管道企业通知上游油、气田和下游用户应急解除。
五、后期处置
(一)管道企业
1、污染物处理
在事故抢修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协调督促相关企业对抢险周边环境进行恢复,将施工垃圾进行清理。
2、生产秩序恢复
事故抢修结束后,经现场验收达到进气、输油投运条件后,由应急协调组通知上下游做好供气、输油准备,由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达进气、输油投运指令,恢复生产期间,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3、医疗救治
应急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受伤人员的就近抢救,收集、汇报伤员救治情况,
(二)指挥部办公室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协调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事故发生情况,结合调查小组意见,对管道现场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计算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第三方包赔损失。将事故经过和损失汇总上报区指挥部。
2、负责跟进事态进展,对本次应急事故进行总结,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政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