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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FG/2020-00327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7-06-08
索引号:0001152802FG/2020-00327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7-06-08

2017年玉泉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活日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7-06-08 11:50

来  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以及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责任和意识,形成创建“绿色玉泉,福地玉泉”人人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使节能低碳的环保意识渗透到普通居民的生活中,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以及顺利完成我区“十三五”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珍爱自然,保护生态,共同建设美丽家园。引领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工作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推动全社会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为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时间为6月11日-6月17日

低碳活动日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时间为6月13日

三、活动方式及目的

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专题讲座、技术交流、现场体验活动、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方式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带动效应。

玉泉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启动玉泉区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紧密围绕《“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活动主要以“政府部门+企业+社区”为主,围绕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能减排降碳先进典型,展示节能低碳发展行动成就,推广高效节能低碳产品,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珍爱自然、保护生态。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的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结合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重点企业等重点领域所取得具体工作效果,积极宣传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形成社企共建共享的“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社会风尚。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裕隆工业园、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属各企业

(二)开展节能低碳进机关活动

1、倡导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重点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组织各类公共机构,通过多种形式,践行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降碳常识,推广节能节水降碳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开展节能低碳主题活动,根据国务院要求613日为“全国低碳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灯关闭一天,低碳节能从我做起。

责任部门玉泉区机关事务中心

(三)开展媒体宣传行动

利用呼市电视台、《北方新报》等内主流媒体,充分借力“今日头条”、微信客户端等普及面较广的新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理念知识,曝光反面事例,为全社会节能低碳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部门:玉泉区文体局

开展节能低碳进学校

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势、气候变化、节能低碳、生态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低碳创意的思考和创作,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减排降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减排降碳的理念与知识。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在校园内普及和推广日常节能知识,组织校园节能发明、创作比赛,积极宣传节能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和典型技术。组织开展以“四个一”(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张纸、节约每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和宣传活动,培养学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良好习惯。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主体的儿歌、童谣、动漫、故事等艺术作品创作活动。

责任部门:玉泉区教育局

(五)开展节能低碳科普宣传活动

通过推介交流等活动,宣传推广节能减排降碳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降碳科技示范活动。宣传国内外节能减排降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节能减排降碳科技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玉泉区科技局

(六)开展节能低碳进企业行动

积极响应低碳活动日主题“工业低碳发展”,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推广节能减排降碳的先进经验,在企业中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鼓励高效节能低碳产品(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推广。

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降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活动。区属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深入开展“为节能减排降碳做贡献”活动,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发挥职工节能减排降碳义务监督员作用,发动职工群防群治,杜绝跑冒滴漏,为企业节能减排降碳作贡献。

责任部门:玉泉区发改局、玉泉区经信局、玉泉区总工会

(七)开展节能低碳进社区活动

1、开展绿色低碳生活消费宣传活动。在主要居民社区,大力宣传和普及节能减排和低碳知识,倡导广大家庭践行低能量、低能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之风,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一次性生活用品,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

2、开展家庭社区节能减排系列主题活动。继续实施“家庭低碳计划十五件事”,在玉泉区主要社区和家庭进行普及及推广。开展低碳绿色出行活动,倡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步行、骑车、乘坐公共交通等方式出行。在广大社区和家庭中开展节能减排小发明竞赛活动,并将设计新颖、效果明显的小发明向社会推广。开展“勤俭节约、文明健康饮食”主题活动,倡导节约粮食、适度消费理念。组织社区居民节能减排经验交流活动,指导社区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回收。

3、开展“创建低碳家庭、共享时尚生活”科技环保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创建低碳家庭、共享时尚生活”理念,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参与服务,在示范社区开展低碳家庭生活巡讲,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展示和咨询。借助“女性大讲堂”活动,举办低碳生活相关讲座,普及节能环保的金点子和小常识。建设完善节能减排社区平台,利用社区、街道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开展节能减排知识宣传,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低碳科普读物,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办事处

(八)开展建筑节能低碳宣传行动

倡导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建筑、供热计量改革、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成效。提高公众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认识,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促使公众支持和自觉参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行动。组织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设施建设。

责任部门:玉泉区住建局

(九)开展交通节能低碳宣传行动

倡导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组织实施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大力开展“逐梦绿色交通”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成效与经验,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培育绿色交通文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使绿色循环低碳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责任部门:玉泉区交通局

(十)开展节能低碳农村行活动

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开展地膜、种养园区农业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通过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降碳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责任部门:玉泉区农牧局

(十一)开展商务节能低碳宣传行动

以流通领域节能环保“百城千店”示范门店为基础,创建集门店节能降碳改造、节能低碳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三位一体的“绿色商场”。鼓励流通企业改进和完善商品采购标准和制度,大力倡导绿色采购,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宣传绿色低碳消费理念。严格执行节能降碳政策,引导流通企业制定完善的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和节能降碳工作规划。号召流通企业发挥社会责任,利用自身渠道对商品包装物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回收。

责任部门:玉泉区经信局

(十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行动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普及节能低碳环保科学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生态道德观,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责任部门:玉泉区环保局

(十三)开展低碳发展宣传行动

加强对《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内蒙古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低碳社区建设等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活动的舆论宣传,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

各低碳试点要结合自身低碳发展实际需求和成功经验,围绕低碳日主题,在低碳日前后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与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深入了解,着重宣传低碳先进典型代表,在全社会形成低碳行动热潮。

责任部门:玉泉区发改局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

本次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涉及部门较多,宣传覆盖面较广,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开展好本辖区、本单位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本次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是在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关键之年、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开展的一次重要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其他要求

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是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区,逐步形成全社会共抓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此,要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讲排场、摆阔气等行为,逐步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今年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活动日活动将作为区政府对责任单位201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考核范围,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成效。请各部门于6月23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及音像资料(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