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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JY/2020-00196 主题分类:教育
发文机构: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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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教育
发文机构: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4-03-29

玉泉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4-03-29 10:53

来  源:教育局

朗读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对于区教育局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玉泉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的规定》(玉党办发[2014]2号)精神,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请示、报备人员和事由范围

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领导和机关及二级单位领导,因公因私离开呼和浩特市区须按规定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二、请示、报备内容

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示、报备程序

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口头请示和书面报备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采取先口头请示再书面报备的方式。

(一)教育局及二级单位和区属中学副科级以上领导外出应先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局长请示同意后,按照《玉泉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的规定》(玉党办发[2014]2号)相关规定,再向分管区级领导请示,并同时分别向区委办、政府办、局党委办、行政办报备。

(二)教育局二级单位副科级以下领导,区直属小学、幼儿园、小黑河镇中心校的校(园)级领导外出离开市区,应经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和局长请示同意后,同时向局党委办、行政办报备。

(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应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人主持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市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说明情况。

(四)在国家法定假期(即国务院2007年12月印发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所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双休日外出,亦应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五)领导干部外出应提前2天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单》。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如调整行程,应及时补充请示、报备;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局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协助办理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事宜。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局主要领导请假的,将外出报告事项报告至局党委办和局行政办,再由办公室主任呈局党政主要领导。

(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局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不按此规定履行请示、报备手续的,区教育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者进行处理,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