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ZJ/2020-00189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2020-09-01 |
索引号:0001152802ZJ/2020-00189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0-09-01 |
来 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意外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股发挥职责职能,结合工作实际,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
把疫情期间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放在当前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抓好工作落实,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工作中,注重依法律、讲程序,坚持从严、从重、从快要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情节进行及时处理。
二、检查重点
1、各级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内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和小食杂店,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周边。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四周围墙半径200米的范围。检查的重点品种是校园及其周边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熟肉制品、糖果、饮料、蜜饯果脯、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面筋食品、烧烤食品、油炸食品、“五毛”与“一元”低价食品等。
2、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的经营许可证,认真检查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条件,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
3、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规范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4、坚决查处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以及无检验合格证明和过期变质、质量不合格食品等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和制售“三无”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
5、落实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设置食品安全联络员,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联防联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督查互动、信息互通、工作互促的学校食品安全部门联动监管协作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对专项检查工作要进行专门部署安排,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在学生、家长中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借助头条、抖音、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以多种形式向辖区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重要性,使学校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倡导健康消费理念。
3、加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玉泉区食品流通股。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对专项检查进行总结,并上报食品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