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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XZ/2020-00564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发文机构: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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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发文机构: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0-07-03

玉泉区民政局关于报送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7-03 09:36

来  源:民政局

朗读

玉泉区民政局

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0上半年,玉泉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保障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为重点,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提升社会福利服务能力为目标,着力改善民生,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0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及时启动,快速下沉社区、酒店防控第一线。局党组带头,全局干部即刻返岗并充实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包联友谊社区,成立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设置党员先锋岗、组建战斗队与尖刀班;落实24小时防控要求和两班倒工作制,设立起13个值守卡口,张贴宣传海报、开展消杀测温与管控登记、协助入户摸排;搭建“互联网+动态管控服务”平台、开展远程心理辅导、帮助采买快递跑腿、包联微信推送,积极向居民群众传递权威信息、传导正能量;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积极投身区属密切接触人员隔离酒店和隔离居民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二是联防联控,持续抓好区属养老机构防范管理。外防输入,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措施,做到入住老人只出不进,管理、服务、工勤人员全部留院值守,区民政局领导每日轮流带队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生活、防疫物资支持保障。内防感染,积极采取通风、测温、消毒、观察等措施,科学规范做好院内疫情防控工作,并加强服务对象心理疏导,通过手机视频、电话等方式打通老人和家属的情感交流通道。三是统筹兼顾,有序做好业务窗口服务办理工作。对业务窗口彻底消杀,并通过实行预约服务制、限制办理人数、进门测温登记、保持人员间距等措施,确保办理业务、提供服务的同时做好疫情管控与安全维护工作。局领导身先士卒,于复工初期轮流带头在业务窗口办理审批业务,亲自受理、快速审批,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两手硬两不误。

(二)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积极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严格审批程序,加大核查力度,符合救助政策的贫困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定期走访慰问包扶的1户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目前,全区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2234名脱贫不脱策对象,已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二是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55/·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42/·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705/·人,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835/·人。三是城乡低保规范发展。上半年共为18592711人发放城市低保金833.03万元,为431671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77.57万元。四是特困人员供养稳步实施。上半年共为6667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29.61万元,为9292人发放城镇“三无”人员供养金72.32万元,为78人发放孤儿供养金7.82万元,为14人发放“三民”资金10.25万元。五是专项救助积极推进。上半年共为19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7.96万元,为1197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9.67万元,为1870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3.56万元。六是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更加健全。上半年共对各类新增、在享对象930人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三)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巩固

开展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回头看”及再次联审工作。依托市纪委监委“阳光三务”平台,对全区各村、居开展了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专项督查并取得实效。指导修订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有力加强。

(四)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是落实自治区80岁高龄津贴政策,实施普惠制,上半年共为5186人发放高龄津贴309.83万元。二是全面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年内拟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个、社区未老服务餐厅10个。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营2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1家为老服务餐厅,其余的正在建设当中。三继续加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和管理,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要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政策,入住老人全部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加大

(五)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区划地名管理。完成国家地名信息网更新维护任务。配合上级完成《国家地名词典》《国家地名志》《呼和浩特市地名志》等的玉泉区词条编纂任务。完成与赛罕区、土左旗的区域界线联检任务,维护了界线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二是婚姻登记管理。启动婚姻登记机关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共享工作,申请并接通电子政务外网专线1条,配备交换机2台。做好呼和浩特市跨旗县区婚姻登记业务办理试点前期工作,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75对,离婚登记263对,补办结婚证296对,补办离婚证21人,接待电话、业务咨询3000人次。三是殡葬管理。继续开展清明节“文明祭扫、鲜花祭祀”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文明环保的祭祀理念;落实特困家庭惠民殡葬政策,上半年办理惠民补贴23户。四是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与护送工作,上半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名。五是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年检制度,目前全区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62家,社会团体13家,并陆续进行年检。

(六)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任务下放工作有序推进

6月份,按照区委、区政府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对涉及我局下放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高龄津贴等业务进行了集中培训,为审批业务的下放做好充分准备。7月份,我局将完成业务审批权下放工作。

今年上半年,虽然我区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不稳定民政政策落实质量参差不齐;社会救助精细化和规范化程度还不高;个别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落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

1.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一要做到“底数清”。继续开展建档立卡纳入低保人员排查,建立完整、准确的人员信息档案,实现应保尽保,精准参保。摸排“三留守”人员、低保贫困边缘户、残疾人、特殊供养人员基本情况,精准落实帮扶措施。二要做到“政策实”。落实落细低保与脱贫攻坚两项制度的衔接。持续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抓好低保渐退政策落实,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兜底脱贫、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三要做到“措施硬”。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筑底强基”行动,进行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按照“全覆盖、督死角、查问题、抓整改”要求,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助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四要做到“责任明”。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行动方案,针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一要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监管机制。健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确保各项政策和资金精准落实到户到人。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二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开展低保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完善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同时要做好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业务审批权下放衔接、服务工作,确保基层承接顺畅、运转高效。

(二)重视解决“一老一小”问题

1.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一要抓好养老服务发展统筹和政策落实。持续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力助推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二要加快推进机构养老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建民营运营管理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以消防为主的安全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三要推动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建设。认真落实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工作的要求,2020年全区建成2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新增10个为老服务助餐点,居家和社区养老要取得新突破,扩大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四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行业标准和评估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

2.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一要落实好特殊困难儿童保障政策。全面精准做好特殊困难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充分利用数据平台系统,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各类特殊困难儿童信息档案。把孤儿、弃儿、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保尽保。二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推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儿童之家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区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实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精准帮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并推动形成常态化。三要提高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骨干力量的示范性培训,进一步落实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关爱服务体系,面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探访、帮扶、照料等服务,整体提高全区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保障能力。

(三)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业务培训,严把选举各环节关口,确保换届选举规范有序进行。

2.夯实基层政权。继续加强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跟踪指导。组织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征集活动。积极申报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积极组织全区村居委会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

3.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指导各地继续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1.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设党群服务中心。

2.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和抽查工作。持续推进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持续开展社会团体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

3.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降低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继续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五)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健全行政区划标准体系。规范行政区划变更程序,科学审慎开展行政区划变更审核报批工作。

2.规范地名管理,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更新区级地名数据库,整理完善地名普查档案。

(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加强救助站设施改造建设,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及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2.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补贴政策。巩固“住宅式”墓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3.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机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4.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行动,推进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开展婚姻登记领域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工作方案、工作流程。

(七)推进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

1.促进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拓宽区慈善总会募捐渠道,提高募捐能力。积极开展慈善活动,丰富慈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2.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社会工作标准化指引》,组织参加好市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前培训、社工管理人员和社工项目培训工作。



                                               玉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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