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ZJ/2021-00031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2021-01-13 |
索引号:0001152802ZJ/2021-00031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01-13 |
来 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食品流通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我区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重点
(一)重点地区
根据辖区特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地区。
(二)重点品种
重点品种是指与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请各监管所结合工作要点,着重围绕与我市人民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密切相关的肉及肉制品、酒类、进口食品、粮食及制品、禽蛋及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冷冻水饺、调味品、 豆制品、饮料、糕点、水产品、桶装水、火锅食品、民俗特产食品、炒货及坚果等食品开展监督检查。其中,重点检查节日期间集中、大量进入市场的外埠食品,特别是糕点、肉类及肉制品。尤其对进口食品以及进口冷链食品都要进行严格监管,防止疫情的输入。
(三)重点场所
1.各监管所加强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的监督检查。
2.加强本区人民群众消费量大,举报申诉集中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展销促销会和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聚集地的超市、食品店、小摊点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内容
集中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握今年春节食品市场的消费特点,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进一步强化对肉类及肉制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从肉类及肉制品的入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严格依法监督肉类及肉制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把冷链食品和进口食品进货关,督促经营者依法查验核实其上游供货者提供的证照和肉类及肉制品检验检疫报告或证明文件。对市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肉类及肉制品,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该销毁的依法监督销毁。
结合节日市场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消费量多的实际,突出对乳制品、粮食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葡萄酒、白酒、饮料、膨化及油炸食品、酱腌菜、罐头 速冻食品、酱油、食醋、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品种的监管,侧重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 等重点区域,以着重落实各项食品管理制度为检查重点,监督食品从业者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检查食品从业者按照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及原料进出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检验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特别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杂店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从业者食品或原料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证明是否一致,从业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节日期间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影响面广的敏感时期。各监管所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部署,细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为进一步疫情防控筑牢防线。
(二)强化应急机制,加强舆论监测,严格值守纪律。
各监管所要进一步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资源保障,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值守工作规定,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检测、预警、报告、处置及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节日期间要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各类媒体报道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引导食品理性消费、科学消费,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