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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ZJ/2021-00058 主题分类:工商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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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工商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1-03-11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11 10:33

来  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朗读

一、活动主题

为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有力推动“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保障首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公信力,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 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呼市监[2021]26)文件通知要求,结合玉泉区实际,制定了《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是“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依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全面促进消费,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衣食住行”领域的消费投诉以及消费欺诈行为,积极开展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市场违法法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提振消费信心。着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以提质量、强效果为目标,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载体,让消费教育以接地气的方式走近消费者,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培育成熟理性的消费者群体。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玉泉区市场监管局“3·15”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部署实施。

组  长:孟志毅局长

副组长:张春雷   副局长

              郭冬梅   副局长

              赵素兰   副局长

             武利民   副局长

             舒    伟   副局长

             云    斌   副局长

            白晓东   主任科员

成 员:办公室、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管理股科、认证认可与检验监测监督管理科、综合抽检股、综合执法队、价格监督股、反不正当竞争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消费者协会、12315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苏军锋、李军军、刘志峰、 王国文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3.15活动期间应急处置及各部门综合协调工作;

2.筹备实施组:负责3.15期间活动筹备、策划、汇总分析及报送工作

3.宣传报道组:负责3.15期间各大新闻媒体、媒介宣传报道及在线访谈工作

4.实地工作组:负责“五进”站点的现场宣传,传授相关业务知识,发放宣传材料等工作。共分五个小组

第一小组(进农区)  

第二小组(进商场)

第三小组(进景区)  

第四小组(进社区)

第五小组(进校园)  

5.执法办案组:负责3.15期间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的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1、各市场监管所、以辖区为单位在“3·15”期间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在主要商场、路口的LED屏、报纸,广播等新媒介及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公众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开展政策法律解读及形式多样的网上知识竞赛;制作“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宣传片;做客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与网络新媒体联合开设宣传专题(专栏),紧密围绕市场监管部门着力解决消费者切身存在的消费问题,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特点,在确保疫情安全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五进”活动,即“进市场(商场超市)、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校园”,以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及接受咨询投诉等相关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传授消费维权知识和识真辨假等常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局相关股室按照分工分别参加宣传活动,主动对接相应的市场所。

3、各股室队所结合本地区消费维权领域投诉举报反映较集中的案例,开展消费预警活动,认真梳理本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报局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股统一发布消费警示及日常消费常识,通过各类媒体予以公布,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合理、安全、科学、文明消费。

(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活动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秩序。紧密围绕“衣食住行”领域以及消费欺诈、预付卡跑路、格式合同不公平条款、电商平台售假、假劣农资等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2、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执法维权活动。充分运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消费者有关“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举报投诉,耐心解答有关咨询事项。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认真登记,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并限时办结,对重大群体投诉事件应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疏导处理工作并逐级上报,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股室队所要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担当,勇于作为,集中精力做好“3·15”期间各项工作,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责任务,根据各自实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活动情况及时报局玉泉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今年“3·15”各项活动准备及开展情况,取得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扩大影响力,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争取新闻媒体的配合和支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按照疫情防控需要,避免大量人员聚集,以网络宣传为主。紧密围绕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进行宣传,正面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取得的新成效,新突破;突出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的宣传报道。各业务股室根据本股室承担的职责,负责本股室的宣传材料在宣传活动发放。

各市场所动员有关部门在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集贸市场、超市等地方悬挂标语;争取宣传部门与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 加强值守,做好保障

3·15”期间,12315中心、各市场监管所、执法队要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统一安排执法人员值班备勤,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1. 协调联络,推动宣传

玉泉区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联系各自市场所实地指导 “3·15”宣传工作,收集相关图片资料、信息及开展活动总结等内容,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1. 参加宣传活动的人员着装要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六、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股室队所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将宣传活动相关的图片、信息、微视频等内容和活动总结于315日下午4时前报局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股及玉泉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