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XZ/2021-00741 |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社会福利 |
发文机构:民政局 | |
成文日期:202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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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机关事务;社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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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民政局
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民政发〔2021〕50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玉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请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0日
玉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民发〔2021〕41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和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民政发〔2021〕50号)的有关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玉泉区民政局决定开展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梳理总结近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排查在享低保对象,坚决遏制“骗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使用发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加快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目标
(一)持续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围绕专项治理重点, 全面梳理三年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做到不落死角、不留尾巴,坚决避免整改不到位和反弹回潮问题, 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二)全面开展重点人群摸底排查。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进行逐一排查,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人情保”“关系保”“漏保”“错保”问题;检查区、镇(各涉农街道)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区民政部门低保信息与殡葬、公安部门信息比对核实,对已死亡低保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低保。
(三)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按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的《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区卫生健康、扶贫办、残联、医疗保障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及时摸清掌握不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情况,积极开展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情况、落实政策,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同时将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民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任务内容中,从最困难群体入手,聚焦救助对象“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解忧
暖心传党恩”行动。
(四)全面排查疫情防控等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梳理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因病因灾因疫情困难群众相关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单人保",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适度扩大特困供养覆盖范围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将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
(五)集中整治低保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发现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系统数据与实际资金发放数据不一致等存疑信息,及时开展复核纠正。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加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呼民政发〔2020〕137号)落实力度,健全完善民政部门、财政部门、代理金融机构三方在资金管理发放中的权力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进展情况日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金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程序和日常管理,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要标注救助金项目名称。有条件的地方可开通手机短信或微信提醒。
(六)强化整治低保程序管理不规范问题。认真梳理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开公示不规范等问题。认真整改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不严谨、信息公示不全面、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档案资料不完整等问题。切实整改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定期复核落实不到位,低保金调整、停保不告知等问题。
(七)规范做好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按月调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和救助情况,按季度积极与扶贫部门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加大信息核查力度,对所有申请救助的对象严格实行“逢救必核”制度,对已享受低保及专项社会救助的家庭,定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工作,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八)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件,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持续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加强上下联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分类处置,确保群众反映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地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直查直办,集中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会同信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定期通报、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工作,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比例。
(九)持续整治低保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一是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二是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值守、事项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12345“接诉即办”服务平台,接入社会救助指南,开展政策咨询、求助受理、投诉举报等便民服务内容,做到求助有门、精准认定、救助及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风险早发现和早帮扶。三是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事项办理程序,提升为民办事能力和服务态度,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四是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协理员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对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及时发现上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异常动态做好帮扶救助。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28日)。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根据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专题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时间、路线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改阶段(5月28-10月31日)。一是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专项治理重点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摸排,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重点排查“应纳尽纳”“应退尽退”贫困对象和重点人群,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防止“错报、漏报、骗保”情况发生。二是排查低保资金发放情况。严格执行资金发放关键时间节点,完成社会救助资金清册报送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落实情况和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情况,梳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事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群众诉求得到解决。
(三)重点督导阶段(8月1日-10月15日)。区民政局定期不定期督促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认真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厅动,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检查等方式,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政策落实不到位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防走过场。
(四)总结深化阶段(11月1日一12月20日)。一是区民政局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持续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二是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及时对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扛起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要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周密组织实施,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对照规范管理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规问题,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并按季度更新,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区民政局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问题整治高压态势,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要及时通报曝光本地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主观故意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或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规范管理。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认真举一反三,在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的同时,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进一步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及时研究制定完善政策,不断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要以此次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开门搞整治,虚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我区社会救助方针政策,主动靠前工作,把宣传工作做深做细,讲好社会救助故事,提高困难群众政策知晓度。教育引导困难群众感谢党的关怀和温暖,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