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索引号:0001152802JS/2023-0002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06-19
索引号:0001152802JS/2023-0002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06-19

关于深刻吸取“西岸国际”“天骄熙岸”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9 10:56

来  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朗读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玉泉区住宅小区发生两起电动车火灾严重事故,现通报如下:

西岸国际:内蒙古德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月18日,因居民私自将电动车电瓶拿回家充电,导致发生火灾;

天骄熙岸:呼和浩特市嘉必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6月10日凌晨,电动车在电动车棚充电时,突然自燃,导致车棚失火。

以上两起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下一步为切实加强玉泉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住宅小区安全


  

防范意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现就加强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行立改,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加大对违规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力度,严肃约谈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情节严重的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同时上报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降低评定星级,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作出相应处罚。

二、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建立长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标准,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管理。加强对人车物的进出管理,增加消防、逃生通道及停车场(库)等重点场所的巡查频次,监督做好小散工程、零星作业、高空作业的安全生产。

(二)物业管理区域建筑安全管理。定期巡查建筑外立面、保温层、高空悬挂物、户外延伸放置物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

(三)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加强对供水、排水、供电通信、消防、电梯、安防和新能源充电等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对煤气、沼气等可燃气(液)体设施的巡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在处理安全隐患的过程当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加强对自身安全的防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相关工作的培训和教育,防止因不懂操作规程、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发生伤人、亡人事故。同时做好防雷、防汛等设施设备的专项检查。

(四)安全隐患应急处置管理。对突发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协助配合处理,对不属于本企业责任或因客观原因无力整改的,要依法劝阻并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五)重点排查内容。重点排查小区内电动车、自行车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占用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现象;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运行情况、保养情况、保障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是否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范、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持证上岗;高空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施工现场是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施工区域是否设置警戒线、安全警示标志;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是否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三、加强安全宣传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公共宣传栏,LED屏幕,业主微信群等现有平台,开展小区安全防范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业主在发生应急事故后的应急处理能力,引导居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