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ZF/2023-0009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2023-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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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3-07-25 |
来 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尊敬的各位市民: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欢乐。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个人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也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助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构建人犬和谐、文明整洁的宜居环境,呼吁广大市民争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现倡议如下:
一、依法养犬。携犬外出时,应避开早晨7:30—9:00、下午5:00—8:00人流高峰期,以及主要街道和人流集中街道;为爱犬带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走失、打斗、中毒等意外发生,并由成年人牵引,牵引绳长度要适当,确保养犬人能够及时制止犬只的不当行为。
二、文明养犬。不带犬进入社区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照顾好爱犬,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请自觉避让;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叫、伤人、扰民现象发生。
三、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应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纸皮,以及塑料袋,便于随时清理犬只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四、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有关规定,做好疫病预防,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有效预防人畜共患传染疾病。
为创建人犬和谐相处的环境,切实体现首府市民文明程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倡议,主动践行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要求,为建设文明首府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