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XG/2023-0045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2019-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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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政府办公室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19年清明节祭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2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19年清明节鲜花祭祀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呼和浩特市民政局《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清明节鲜花祭祀活动的通知》(2019-086)精神,进一步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9年清明节鲜花祭祀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民政厅《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要求,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焚烧冥币抛撒纸钱和进行其他祭祀活动的通告》精神,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移风易俗为导向,以宣传引导为抓手,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殡葬新风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形式,社区、居委会依托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焚烧冥币抛洒纸钱和进行其他祭扫活动的通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的现代殡葬新理念和“厚养薄葬”生活理念,宣传“告别陋习、文明祭祀”新做法,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排除焚烧安全隐患
清明节期间正值春季火灾高发期,以平安清明为目标,以抓好防止火灾为重点,多局协作加大文明清明节祭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查找排除隐患漏洞,确保安全无事故。进一步加大《通告》精神的落实力度,巩固对街头焚烧冥币等陋习的管控成果。
(三)组织鲜花公共祭祝
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以“鲜花公共祭祝”公益活动为导向,积极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寄、网上纪念、集体公祭、社区共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组织开展好“鲜花公共祭祀”活动,继续开展社区公祭活动。
(四)党员干部带头引领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头参与支持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
(五)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呼和浩特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一要看专项排查整治全覆盖情况,重点紧盯排查没有全覆盖的相关单位和镇、涉农街道、全区公益性公墓、殡葬中介服务机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督促其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深入排查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对象全覆盖。二要重点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建立情况,紧盯容易遗漏的问题,确保排查无死角,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三要重点看立行立改情况,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防止推诿拖延、边改边犯,在今年清明节期间要逐项“销号”、整改到位。四要重点看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紧盯殡葬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凡是依法处理不到位的,要继续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制止顶风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五要重点看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紧盯短期内确实难以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组织力量加强研究,推动从制度机制上予以解决。六要重点看“回头看”中发现的新苗头新问题,紧盯已建立的长效机制未发挥作用情况,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完善,真正把新苗头新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没有开展“回头看”的、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乱象反弹回潮的、因同一具体问题久拖不决等情况多次被曝光举报的,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并进行通报约谈,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六)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乡村振兴统筹发展
要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把殡葬移风易俗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整治人居环境等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为群众治丧、安葬和祭扫提供公益场所设施、创造便利条件,培育文明环保、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玉泉区清明节祭祀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云晓东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吴志刚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范民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郝向东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贺瑞军 区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呼其图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侯小平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孟志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振伟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王明涛 区消防大队队长
纳 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石广荣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红伟 区环卫局副局长
杨海英 小黑河镇镇长
王 欣 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禹海军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福军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云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晓敏 大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爱文 长和廊街道办事处主任
乌 拉 石东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文杰 兴隆巷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志刚兼任,副主任由民政局副局长石广荣兼任,具体负责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各新闻宣传单位,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倡导移风易俗,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倡导家庭追思会、鲜花祭扫、网络祭扫、踏青遥祭、集体公祭、社区公祭、错峰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引导群众逐步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及时准确地向群众提供鲜花公共祭祀点位置、错峰祭扫等信息。
政法委:要对群众集中祭祀活动影响社会稳定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维护清明节期间和谐稳定。
民政局:要加强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落实,积极引导文明祭祀、生态殡葬。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认真监督检查消除祭祀安全隐患。指导各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应急预案。
农牧和科技局:要针对我区春季较为干旱,防火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
卫健委:要在辖区重点祭祀地点设置120急救车,以便发生意外事件及时救治,确保群众集中祭祀活动高峰期的安全。
城管执法局:要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对市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抛洒祭品及时予以劝阻、引导和处罚。支持配合市区内鲜花祭祀点活动。
公安分局:要派出适当警力,切实维护好祭祀活动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对因群众祭祀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及时妥善处理。
交管大队:要提前组织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对祭祀群众较为集中地段增设临时停车场,对部分容易造成拥堵路段,设置单行标志。
消防大队:要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工作,排查辖区各祭祀路段存在的消防隐患并设置消防应急车,确保消防安全。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环卫局:要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清扫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抛洒的纸币等祭祀物品。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辖区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活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辖区殡葬服务机构及殡葬用品市场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绿色殡葬宣传,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完成“鲜花公共祭扫活动”。
四、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由民政牵头,公安、卫计、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信息上报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落实应急人员,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及时掌握全区群众祭祀活动动态,随时处置各种突发情况和问题,切实消除火灾及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今年我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如发生火灾隐情或突发火情时,迅速组织祭祀群众离开现场;发生管理人员与祭祀群众矛盾纠纷时,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冷静对待、妥善处理,耐心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避免矛盾升级激化。
(四)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在玉泉区城区内设置4个鲜花公共祭祀点,并落实属地街道协管责任,每个祭祀点安排5名工作人员管理,其中,城管2名、街道办事处1名、两名志愿者、区民政局在全区祭祀点巡回督察,4月2日前相关单位将委派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
(五)区民政局和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并将人员安排和联系电话于4月2日前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祭祀高峰和节日期间(4月5、6、7日)每日早8: 00到晚9:00固定人员值班。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排查整改走过场、督促检查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4月2日前完成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清明节后要对2019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9日前传真或纸质版并(刻盘)的方式报送区民政局。(玉泉区民政局联系地址:玉泉区政府一楼大厅西侧民政局119办公室,联系人:马青松;联系电话: 0471-5686379、15598242229。
附件: 1、玉泉区鲜花公共祭祀点分布表;
2、玉泉区清明节鲜花祭祀点情况日报表;
3、玉泉区清明节期间24小时应急工作人员联系表。
附件1
玉泉区鲜花公共祭祀点分布表
序号 |
地 址 | |
玉泉区 |
1 |
锡林南路与南二环交汇处西南角 |
2 |
昭君路与南二环交汇处西北角游园 | |
3 |
大盛魁文创园前小广场(大漠古玩城对面) | |
4 |
玉泉公园(宝尔汗佛塔小广场) | |
注:鲜花祭祀活动安排在4月5日、6日、7日三天,每天8:00至21:00。
附件2
玉泉区清明节鲜花祭祀点情况日报表
单位: 填表人: 电话: 日期:
鲜花祭祀 点名称 |
当日祭祀总数 |
停车量 |
工作人 员总数 |
有无突发事件 |
备注 |
合 计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清明节祭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5686379
附件3
玉泉区清明节期间
24小时应急工作人员联系表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应急人员要求:1、时刻保持手机畅通,保证随叫随到;
2、做好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