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XG/2023-00474 | 主题分类:土地;重大建设项目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2022-05-20 |
索引号:0001152802XG/2023-00474 |
主题分类:土地;重大建设项目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5-20 |
来 源: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及道路交通网,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包头大街(锡林南路以东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改造项目玉泉区辖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就具体征收事宜通告如下。
项目名称:玉泉区包头大街(锡林南路以东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改造项目;
征收范围:东起金穗路、西至锡林南路、南北以包头大街道路规划用地范围;
三、征收人:玉泉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单位: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及现场征收指挥部具体实施;
监督单位:玉泉区土地整理项目服务中心对具体征收行为进行监督;
六、征收期限: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9日;
七、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结合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该区块房地产评估报告内容执行,具体征收标准详见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八、如征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执行;
九、法律告知事项:自征收通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