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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SD/2023-00167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石东路街道
成文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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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石东路街道
成文日期:2023-10-13

关于开展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3 16:00

来  源:石东路街道

朗读

广大退休参保群众:

你们好!为推进社会保险业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我区正在积极推广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办理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服务。领取养老保险(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在手机上完成每年度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为简化操作步骤,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电子社保卡领用和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我区拟为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开展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同步签发人群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中符合电子社保卡申领条件的持卡人。

二、同步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三、申领方式

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四、同步申领渠道

1.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2.社保卡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卡行 APP 。

五、温馨提示

完成同步申领后,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才可正常使用。群众可使用电子社保卡的"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功能完成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也可使用电子社保卡的其他功能。除以上同步申领渠道外,持卡人也可通过内蒙古人社 APP 、掌上12333 APP 等其他服务渠道自主申领和使用电子社保卡。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