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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ZF/2023-00127 主题分类:其他
发文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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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3-10-11

玉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享单车运维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3-10-11 15:05

来  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朗读

为着力解决当前“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出行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辖区共享单车运维以“区域责任承包制”的工作方式开展,特制订工作方案以便执行。

一、共享单车日常运维工作分组

1.根据玉泉区实际情况,将辖区分为个区块

区块一(A):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大南街街道办事处、长和廊街道办事处

区块二(B):兴隆巷街道办事处、石东路街道办事处

区块三(C):西菜园街道办事处、鄂尔多斯西街街道办事处

区块四(D):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小黑河镇

具体划分以图例为准,涉及交界的路段,以马路中线为界。

2.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将5家企业分为四个组

第一组:哈啰企业

第二组:青桔企业

第三组:美团企业

第四组:青城赤兔企业、小遛企业

每组负责一个区块内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的运维摆放工作,第一组负责A区、第二组负责B区、第三组负责C区、第四组负责D区,以轮值的方式,每月按顺序轮换运维区块。

、共享单车停放点的要求

1.共享单车停车点要根据市民需求、使用方便、便于停放、不影响交通为主要原则设置。

2.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关于共享单车精准停放要求,逐步取消白色线框,启用最新施划的蓝色共享单车停放点停放所有品牌共享单车。

3.严禁私自设立或取消停车点位,如有需求必须要向玉泉区城管局报备,得到允许后方可执行。

三、共享单车日常运维情况监管措施

1.每日不定时对责任区域内大街小巷共享单车运维情况进行监管。

2.每日不定时抽查运维人员到岗情况及运维情况,对于消极怠工、迟到早退的、不履职尽责的运维人员,通报相应的企业。

3.每日不定时检查是否有在共享单车停车点位以外的地点,随意投放、停放共享单车情况和私自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的情况。

四、共享单车运维情况奖惩措施

1.区块内轮值企业的运维质量与考评分数挂钩,运维质量直接关系测评分数。

2.各企业要制定针对运维人员运维质量的奖惩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调动运维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实行月考评制度,每月根据各企业的运维质量进行打分,运维质量最好的企业要颁发流动红旗,并进行宣传报道,激励我区运维质量提升。


玉泉区共享单车运维区域划分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