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SF/2023-0007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司法局 | |
成文日期:2023-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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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司法局
今年12月4日,我国将迎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3年玉泉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推进平安玉泉、法治玉泉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
四、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集中宣传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9:30
地 点:大召广场
五、具体安排
(一)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
1、学习全国普法办发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系列视频;
2、积极组织本地、本部门开展法律知识测试;
3、积极组织观看《说法论典》“12.4”特别节目;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区各部委办局
(二)宪法宣传“七进”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进军营、进学校。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
1、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区各部委办局
2、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针对基层法治需求和关注的民生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与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区乡村振兴办、区司法局
3、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等。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
4、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相关内容,宣传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司法局
5、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相关资料关注“北疆普法”公众号“法治服务”飘窗下载普法内容)。促进宪法精神网络传播,利用活力玉泉、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7、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级学校要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和“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为全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板报、手抄报、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司法局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特点,围绕自身职能,广泛开展集中宣传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通过主题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四)收集成果,注重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地本部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整体效果。请各地各部门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总结、活动照片请于12月7日17:00前报区司法局备案。
邮箱号:778340356@QQ.com
联系人:王 丽 卢瑞清
联系电话:6235579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司法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