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构:大南街街道 | |
成文日期:2024-02-05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构:大南街街道 |
成文日期:2024-02-05 |
来 源:大南街街道
小黑河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刻剖析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开展百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玉泉区百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1·19”河南英才学校、“1·23”山东济南酒店、“1·24”江西新余临街店铺火灾事故教训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水平,为“两节”、“两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百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玉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开展百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重点场所、重要领域以及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通过严惩速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火灾风险、严格落实应急准备,切实提升全区火灾防范水平,确保玉泉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此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范围是玉泉区各行业、各领域、各街镇的单位场所,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1.重点场所。围绕高层建筑、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医疗和养老机构、各类学校、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工业企业和仓储物流等重要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2.重要领域。围绕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商业工贸、文物、仓储物流、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紧盯行业火灾风险,履行监管责任,开展排查整治,落实整改措施。
3.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围绕老旧小区、九小场所、城乡结合部、经营性自建房、农村、民宿、农家乐、冰雪活动等安全基础薄弱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二)整治问题。针对重点场所、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整治以下9个问题。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9.消防宣传培训覆盖。未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纵深推进消防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及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未重点针对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及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组织开展敲门提醒、入户提示、流动宣传。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党政统领,部门联动。各镇办、行业部门切实发挥属地统筹和行业牵动作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全面提升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形成党政统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统筹隐患整治,抓实整改。各部门要组织专业监管力量,围绕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开展隐患整改“回查检视”工作,采取警示约谈、告知提醒、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重点整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等问题,对突出风险隐患久拖不改的,依法用好执法措施和执法手段,有效震慑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专群结合,全面参与。各镇办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体制、机制和组织优势,最大化组织属地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群防力量全面参与、协同配合,严密基层末端防控,要充分运用“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等工作力量,开展精准监督检查,有效解决火灾隐患突出问题。
(四)广泛培训教育,提升意识。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类别火灾特点,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网站及手机客户端平台,依托街道社区及社会单位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全方位投放针对性消防安全知识、火灾警示案例,引导全民认识火灾危害,主动学习防火常识、灭火知识、逃生技能,积极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五)强化应急准备,联勤联动。强化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应急力量联勤联动,实现“有警情联调、有任务联勤、日常时联训、救援中联战”工作目标。同时加强消防、应急、公安、交通、医疗、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应急力量的协同,全面打造一体化应急备战模式,实现一处事故、多点调派、多线并进、协同处置。
四、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9日前)。结合本行业本区域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发动。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2月底前)。对照方案要求,各部门、各镇办发动本区域、本行业系统单位、场所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台账。
(三)督促整改阶段(2024年4月10日前)。聚焦火灾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提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4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研究部署,迅速明确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架构,细化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确保顺畅衔接、有力推进任务措施落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实施综合整治。各部门要加强密切沟通和协调配合,强化重点区域、重要场所、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检查、错时检查,源头治理、综合整治,集中攻坚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有效减少隐患存量、降低火灾风险,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坚持顶格执法,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拘留的必须拘留。
(三)严格督导考评,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一线督导、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波次、分重点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严格督办整改,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