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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1152802ZF/2024-00051 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发文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4-11-25
索引号:0001152802ZF/2024-00051
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发文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4-11-25

玉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11-25 16:46

来  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朗读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分工方案》(内市监发【2020】2号)职责任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推进城市管理行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

二、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

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承担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发布、悬挂、张贴审批;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审核;停车场设置经营审批;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用地进行宣传、庆典、节庆、商业体育活动的行政许可;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强化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对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日常巡查及专项督察,由两名及以上的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向被检查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做好检查及询问笔录,对违反城市市容管理法律法规、相关市容条例的,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采取补救措施,对被检查人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决定。

三、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

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按照玉泉区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我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辖区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已发生的行政处罚信息数据上传至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五、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

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例如引导流动摊贩到便民服务点集中经营区域进行摆摊,规范马路经济秩序。便民服务点实行“三统一”: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同时,摊位“门前三包”,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同时,便民服务点对摊贩“约法三章”:必须自觉遵守经营时间、范围、内容和标准,除指定临时销售点外,城区内其他区域均禁止摆摊设点、流动经营,沿街商铺门店严禁店外占道经营;严禁占用快、慢车道、停车位,临时销售点物品应摆放有序,确保卫生整洁,自带卫生清理工具,对周边卫生和秩序负责;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严禁使用喇叭音箱等设备噪音扰民。同时,加强执法查处力度,取缔占用主干道和其他重要道路、堵塞消防通道、无序占道(出店)经营、干扰学校周边秩序等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将通过推进柔性执法,变堵为疏,疏堵结合,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的监管模式,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六、依法开展案件查办

不断加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力度,严格案件办理程序,狠抓执法办案质量,逐层把好案件审批关,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采取集中学习、案例评析等方式,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执法文书等业务技能培训,文明执法教育面达到100%,力争达到人人能办案,人人会办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狠抓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阳光式办案、阶梯式处罚,采取民情恳谈、示范引导、疏堵结合、提供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推进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

坚持公开透明的执法方式。加快转变传统监管方式,打破条块分割,严格落实政府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跨部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进一步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