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
事项名称 |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发布、悬挂、张贴审批) | ||
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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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大南街街道 |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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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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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