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
事项名称 | 对张贴、散发、登载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与事实不符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设定依据 | 1.【部门规章】《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公布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施行日期: 2016.06.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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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闻出版版权局 | ||
责任事项 | 1.立案责任:发现出版物发行单位有违反本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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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行政处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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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