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编码 | |||
| 事项名称 | "对印刷企业的监督检查 " | ||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检查 | ||
| 设定依据 | 1.【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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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主体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闻出版版权局 | ||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现场检查。组织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对依法受理的案件,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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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