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净化地方金融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地方金融领域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等行业乱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地方金融组织实施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暴力及软暴力催收等行为。
2.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利用从业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行为提供增信、宣传或其他便利条件;或为实施“套路贷”“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或组织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的行为。
3.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等网络新型黑恶犯罪行为。
4.利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在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与金融机构合作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实施上述行为、为相关活动提供服务的,同步纳入线索征集范围。
5.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违法犯罪行为。
6.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方式发放贷款的违法犯罪行为。
7.公职人员作为主要参与成员或实际控制人,非法设立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的公司或机构的行为。
8.其他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征集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线索举报方式
1.受理举报电话:0471-5686170(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2.来信来访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玉泉区政府楼610室;邮政编码:010020。
3.受理举报邮箱:yqqczj634@126.com
三、线索举报须知
1.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线索提供人及所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为使所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请尽可能提供详细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及联系方式。
3.举报人应当如实检举、揭发、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4.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公告。
玉泉区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