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区经济形式,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全区的财政分配政策和办法,执行鼓励公益性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全区财政体制改革。
(二)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全区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全区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办理上级和本级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研究拟定区人民政府管理权限范围内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风险防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呼市及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并执行会计管理制度。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拟定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办法,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管理工作;拟定区级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牵头相关部门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相关金融工作。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行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玉泉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本级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十二)按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汇总编制全区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及报告、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部门汇总决算;监控和统计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统一管理区级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负责拟定差旅费、培训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负责政法系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农业、牧业、水利、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工业企业、能源、公路、安全生产、服务业、城乡物流、农村供销、粮食和物资储备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及相关部门的预算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区党政办公大楼六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5687045
负 责 人:卢瑞东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4938562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区经济形式,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全区的财政分配政策和办法,执行鼓励公益性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全区财政体制改革。
(二)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全区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全区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办理上级和本级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研究拟定区人民政府管理权限范围内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风险防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呼市及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并执行会计管理制度。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拟定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办法,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管理工作;拟定区级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牵头相关部门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相关金融工作。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行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玉泉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本级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十二)按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汇总编制全区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及报告、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部门汇总决算;监控和统计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统一管理区级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负责拟定差旅费、培训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负责政法系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农业、牧业、水利、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工业企业、能源、公路、安全生产、服务业、城乡物流、农村供销、粮食和物资储备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及相关部门的预算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区党政办公大楼六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5687045
负 责 人:卢瑞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