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玉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及加快实施“强首府”工程、做好“崇文、重教、营商、自然”四篇文章中发挥职能任用。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经济体制改革、投资综合管理、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粮食安全发展、能源协调发展、国防动员发展、人民防空建设等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职责。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重要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区粮食、药品和救灾物资等重要消费品储备及行政管理。

(四)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生产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和物资库存检查工作。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七)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呼包银榆经济区、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等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重大决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落实能源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投资管理。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

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在规定权限内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事项;争取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负责指导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业产业协调、资源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基础产业、社会事业、高技术、节能监察、外资、计划规划、经济研究工作;负责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民经济动员;参与就业和收入分配、财政金融、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国防动员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5687089

负 责 人:贺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