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1152802XZ/2024-00213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其他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19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Z/2024-00213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其他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19
公文时效

玉泉区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8-19 09:30 来源: 民政局

根据《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呼民政发〔2024〕2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玉泉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确定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定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评估为能力完全丧(完全失能)或评估为重度失能III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二)制定救助标准

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给付后的差额。养老服务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我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之和。

失能老年人个人每日支付金额=(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月残疾人“两项补贴”)/30,养老机构每日收费金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全护理照料费)/30,财政每日救助金额=养老机构每日收费金额-失能老年人个人每日支付金额,每月按30天计算。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城市户籍的按照城市三无标准,农村户籍的按照农村特困标准。

(三)具体办理流程

按照“依申请、先评估、再入住、后救助”的原则实施救助。

1、对有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向镇(街道)提出救助申请,镇(街道)对照本地养老服务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对申请对象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拟入住养老机构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救助的意见,认为可以救助的,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填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能力评估申请表》(附件1)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通过核对申请对象经济状况审核认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老年人,聘请评估机构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进行能力评估, 评估结果为完全失能或评估为重度失能III级等级的方可入住养老服务机构。

2、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时, 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应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入住协议,确定照护服务等级、收费价格和缴费方式等事宜。入住机构满30日后,由老人或其代理人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填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申请救助审批表》(附件2)向乡镇(街道)提出救助申请。乡镇(街道)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情况及其收费标准、申请月补助标准等事宜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据实拨付资金。

3、对救助对象离院、经济、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不再符合救助条件或者引起救助金额调整的,本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及时告知镇(街道),镇(街道)应及时报告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发现救助对象存在上述情形,必须及时向民政局书面报告。区民政局根据最新情况及时停发救助或者调整救助金额。在集中照护期间,救助对象出现异常病情,养老服务机构要及时通知病人家属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并同时报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备案。

(四)收住机构资格认定

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须经依法登记备案,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统一,可为救助对象提供安全、有质量的集中照护服务。民政局将在政府网站公示赛罕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五)收住机构管理

养老机构要健全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不得对收住的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采取分灶吃饭、分区硬隔离等做法区别对待。区民政局定期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须经依法登记备案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求,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统一,可为救助对象提供安全、有质量的集中照护服务。在政府网站公示玉泉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三、资金管理

区财政部门根据区民政部门提交的资金申请,足额安排资金,并及时拨付。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因地制宜统筹制定救助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细化业务流程、权责事项和工作规范,建立对相关养老服务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政策衔接,有序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其中养老服务科室负责救助对象审核认定,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资金分配、支付和监管等工作;社会救助科室协助做好救助对象资格审核认定工作。

(二)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养老服务机构需将救助对象入住和服务情况于入住后15日内录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民政部门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效果开展跟踪监测。

(三)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资金监管。要加大本级资金投入,确保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财政、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资金安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审批程序的规范性、支付的合规性,类社会救助发展,其中,养老服务科室负责救助对象审核认定,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资金分配、支付和监管等工作;社会救助科室协助做好救助对象资格审核认定工作。

(四)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报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做到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做好摸底排查,建立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引导慈善组织、志愿者、行业组织等参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

                               玉泉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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